味知香: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公告时间:2025-05-13 15:50:48
证券代码:605089 证券简称:味知香 公告编号:2025-021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2025 年 4 月 25 日,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及《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 情况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5 年 4 月 29 日至 2025 年 5 月 8 日,共 10 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公示栏
(4)反馈方式:以设立反馈电话、电子邮箱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进行反馈, 并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在公示的时限内,未收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
聘用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情况。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激励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时在任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所有激励对象均与公司具有聘用、雇佣或劳务关系。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以及由上市公司控股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无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