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查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查询:

广立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2 22:04:09

证券代码:301095 证券简称:广立微 公告编号:2025-031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联创街 188 号 A1 号
楼 4 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郑勇军先生
5、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5 月 12 日(星期一)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54 名,代表股份数 96,451,6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97,062,569 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下同)的 48.9447%。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名,代表股份数92,310,7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97,062,569 股的 46.8434%。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45 名,代表股份数 4,140,9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 197,062,569 股的 2.1013%。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 149 名,代表股份数 4,145,7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97,062,569 股的 2.103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黄忠兰律师、吴锦帆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新增及修改提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2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353,3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81%;反对 8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43%;弃权 1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611%;弃权 1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01%。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2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353,3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81%;反对 8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69%;弃权 1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047,4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289%;反对 8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214%;弃权 1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98%。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2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352,9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77%;反对 84,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73%;弃权 1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047,0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192%;反对 8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310%;弃权 1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98%。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2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总表决情况: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69%;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038,2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070%;反对 8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214%;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717%。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2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350,9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56%;反对 9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69%;弃权 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045,0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710%;反对 9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553%;弃权 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37%。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5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2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437,9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33%;反对 84,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01%;弃权 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054,0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881%;反对 8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310%;弃权 7,5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09%。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2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339,6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39%;反对 8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30%;弃权 2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033,7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984%;反对 8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637%;弃权 2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79%。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2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10,823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7460%;反对
114,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7619%;弃权 2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92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010,82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7460%;反对
114,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619%;弃权 2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921%。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2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316,7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01%;反对 11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21%;弃权 1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010,82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7460%;反对
117,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415%;弃权 1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2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黄忠兰律师、吴锦帆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2 日

广立微301095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查询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天天查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