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公告时间:2025-05-12 20:09:38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股票简称:广发证券;股票代码:000776.SZ、1776.HK)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
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
增信措施情况: 无担保
信用评级结果: 主体评级:AAA;评级展望:稳定;债项评级:A-1
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联席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联席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
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路 618 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 1 号——募集说明书(参考文本)(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发行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招标、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承诺不会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发行人承诺不会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会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会直接或者通过其他主体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返费;不会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的债券;不会有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审核,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如有)、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
II
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如有)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除本公司和主承销商外,本公司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或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一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III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一、发行人基本财务情况
发行人 2024 年末的合并净资产为 1,530.85 亿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3.76%,
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4.42%。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归母净利润为
81.81 亿元(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 79.29 亿元、69.78 亿元和 96.37 亿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
利息的 1 倍,符合《证券法》(2019 年修订)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的规定。
二、评级情况
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1,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该信用等级表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本期债券信用质量极高,信用风险极低。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发生任何影响公司主体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别的事项,导致公司主体信用级别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者利益产生一定影响。中诚信国际将在评级结果有效期内对评级对象风险程度进行全程跟踪监测。发生可能影响评级对象信用水平的重大事项,评级委托方或评级对象应及时通知中诚信国际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国际将就有关事项进行必要调查,及时对该事项进行分析,据实确认或调整评级结果,并按照相关规则进行信息披露。
三、设置保证担保、抵押、质押等增信措施的具体安排及相关风险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尽管在本期债券发行时,发行人已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和保证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但是在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能完全充分或无法完全履行,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四、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
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500.22 亿
元、-89.19 亿元和 99.71 亿元。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主要与证券公
IV
司的行业性质有关。此原因未对发行人主营业务和偿债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对本期债券的发行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五、本期债券投资者范围及交易方式
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六、相关投资者保护条款,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对投资者权益影响较大的条款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为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公司已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投资者通过认购、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公司债券,即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
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公司聘任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投资者认购、交易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七、本期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预计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条件,交易方式包括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券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八、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
市场利率存在一定波动性。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九、证券市场景气程度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及投资者心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存在较强的周期性,从而导致证券公司经营业绩也出现较大波动。虽然公司通过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强化内部管理,以期不断提升各项业务的盈利水平,但由于公司各项业务盈利情况均与宏观经济及证券市场周期性变化、行业监管政策等因素密切相关,公司仍将面临因市场周期性变化引致的盈利大幅波动的风险。
十、2023 年 9 月,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65 号),指出公司
在美尚生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业务中未勤勉尽责,构成违法。证监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 943,396.23 元,并处以 943,396.23元罚款;没收承销股票违法所得 7,830,188.52 元,并处以 50 万元罚款;对项目签字保荐代表人王某、杨某某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25 万元罚款。对此,公司已按期缴纳罚款,同时深刻反思过往执业中存在的不足,持续遵循合规稳健的经营理念,进一步强化投行业务内控机制,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全面提升投行业务质量。
十一、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1,本期债券符合进行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本次债券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彦仪已从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离职,因此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为昌华和何明智。
十三、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12 月 21 日、12 月 31 日和 2025 年 1 月 2 日分
别披露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