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元绿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05-12 19:48:38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中国·江苏
2025 年 5 月
目 录
一、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二、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5
三、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6
议案 1.《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6
议案 2.《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3
议案 3.《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8
议案 4.《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5
议案 5.《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39
议案 6.《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0
议案 7.《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1
议案 8.《关于公司监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2
议案 9.《关于预计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3
议案 10.《关于预计 2025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45
议案 11.《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6
议案 12.《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49
议案 13.《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1
议案 14.《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2
会 议 须 知
为了维护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本次会议设立股东大会会务组,具体负责会议期间的组织及相关会务工 作。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 应在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时出示或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 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 授权委托书(股东代理人)、持股凭证等文件,经验证合格后领取股东大会资料, 方可出席。
三、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 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及相关人员于会议召开前半小 时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股东参会登记当天没有通过电话、邮件或传 真方式登记的股东,或不在现场会议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股东,或在会议主持人 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后进场的股东,不能参加表决和 发言。
四、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 态。
五、本次会议表决方式除现场投票外,还提供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 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
15-15:00。
六、股东在会议召开期间准备发言的,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
七、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八、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九、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会 议 议 程
一、会议召开形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0 日 14 点 00 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现场会议地点
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南湖中路 158 号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四、见证律师
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
五、现场会议议程:
(一)董事会秘书介绍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三)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人员宣读议案
(四)股东发言、提问及解答
(五)投票表决
(六)计票人计票,监票人监票
(七)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及会议决议
(八)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九)与会人员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或授权代表:
2024年度,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行董事会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推动公司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保障公司规范运营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工作情况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治理规范,坚持对全体投资者负责的原则,忠实履行董事会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
2024 年,在全球光伏行业面临供需失衡与产品价格下行的双重挑战下,公司秉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通过深化技术创新、强化成本管控和完善全球布局,持续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在技术研发方面,公司聚焦产品性能提升与工艺优化,组件产品满足高端市场需求并斩获多项国际权威认证。生产运营方面,公司通过精益管理和工艺革新,降低生产能耗与物料成本,全面提升生产效率和市场竞争力。同时,公司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建成零碳工厂,获得国内外权威机构认证,ESG 实践成效显著。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3.02 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97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88 亿元,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292.23 亿元。
二、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人员组成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聘董事,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
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
事4名,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人数超过董事会总人数三分之一。
(二)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共审议了 49 项有关议案。具体
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召开届次 会议内容 表决情况
2024 年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通过
1 月 15 日 第十七次会议
2024 年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 通过
1 月 29 日 第十八次会议 自筹资金的议案》
2024 年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通过
1 月 30 日 第十九次会议
《关于调整第一期(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权益数量 通过
及回购价格的议案》
《关于第一期(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激励 通过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第一期(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股 通过
份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权益数量、 通过
行权价格及回购价格的议案》
《关于终止实施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 通过
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4 年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权益数量、授予价格及 通过
3 月 8 日 第二十次会议 回购价格的议案》
《关于终止实施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 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