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继电气: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2 19:29:42
证券代码:000400 证券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25-23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单独持有公司 37.91%股份的股东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提议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关于增补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除上述增加临时提案事项外,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其他变更提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 年 5 月 12 日 15:00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互联网系统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2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本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俊涛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80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30,665,6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1,018,874,309 股的 42.268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86,440,3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1,018,874,309 股的 37.9282%。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0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 44,225,3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1,018,874,309 股的 4.3406%。
4.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本次股东大会提出新提案的股东
单独持有公司 37.91%股份的股东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提议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关于增补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2)。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 429,993,2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39%;反
对 38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7%;弃权 29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3,706,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849%;反对 38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03%;弃权 29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48%。
2.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429,980,6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09%;反
对 44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8%;弃权 23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3,694,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565%;反对 44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77%;弃权 2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58%。
3.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 430,019,8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00%;反
对 40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1%;弃权 24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3,733,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448%;反对 40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28%;弃权 24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24%。
4.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暨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 430,038,7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44%;反
对 44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9%;弃权 17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3,752,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874%;反对 44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84%;弃权 17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42%。
5.审议并通过公司《2025 年度投资计划》;
同意 430,044,9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59%;反
对 38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6%;弃权 23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3,758,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014%;反对 38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99%;弃权 23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88%。
6.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 428,730,0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06%;反
对 53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49%;弃权 1,39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4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2,443,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385%;反对 53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18%;弃权 1,39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497%。
7.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 428,716,7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75%;反
对 54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68%;弃权 1,40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5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2,430,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085%;反对 54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03%;弃权 1,40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612%。
8.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 428,717,2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76%;反
对 53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48%;弃权 1,4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7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2,430,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097%;反对 53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14%;弃权 1,41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90%。
9.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428,783,3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29%;反
对 40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8%;弃权 1,47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3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2,496,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586%;反对 40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03%;弃权 1,47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311%。
10.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0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胡四全先生
同意 426,177,554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891,100 股。
胡四全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1.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增补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1.01 监事候选人丁庚鑫先生
同意 417,467,768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1,181,314 股。
丁庚鑫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第 10、11 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表决通过。
与会股东听取了独立董事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