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安科技:宜安科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2 18:47:39
证券代码:300328 证券简称:宜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7 号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
供网络投票平台。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下午 15: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2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2 日 9:15 至 15:00。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31 名,代表股份 199,755,161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28.932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名,代表股份 194,517,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8.17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8 名,代表股份 5,237,2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7586%。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329 名,代表股份 11,537,26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6710%。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守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下述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16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58%;反对395,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1%;弃权19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4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064%;反对395,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94%;弃权19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4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16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47%;反对393,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9%;弃权19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4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865%;反对393,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95%;弃权19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4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对389,0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8%;弃权19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5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107%;反对389,0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22%;弃权19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7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9,16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32%;反
对 396,3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84%;弃权 19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9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605%;反对 396,3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55%;弃权 19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4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9,15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91%;反
对 405,9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32%;弃权 19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93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187%;弃权 19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91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74,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116%;反
对 598,1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839%;弃权 26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71,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4979%;反对 598,1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44%;弃权 26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77%。
关联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8,889,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66%;反
对 598,1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94%;弃权 26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71,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961%;反对 598,1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44%;弃权 26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94%。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199,07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07%;反
对 460,3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05%;弃权 2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5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246%;反对 460,3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902%;弃权 21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52%。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9,008,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61%;反
对 460,3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05%;弃权 286,5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90,3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258%;反对 460,3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902%;弃权 286,5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84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8,997,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07%;反
对 464,6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6%;弃权 292,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79,6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331%;反对 464,6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75%;弃权 292,9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394%。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8,944,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41%;反
对 464,6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6%;弃权 346,0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26,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728%;反对 464,6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75%;弃权 346,080 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