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明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2 18:38:06
证券代码:300232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12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5月9日以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洺锋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表决的董事7人,其中董事武军先生、张晓云女士、华小宁先生、孙玉麟先生、黄启均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以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
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
鉴于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到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为切实发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激励作用,最大程度保障各
持有人利益,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持有人第
二次会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6 年 7 月 14 日。
本次延期后,不再设定锁定期。在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与管理机构可根据本合伙人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择机出售股票,并按照《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权益分配,兑现持有人因本合伙人持股计划份额而享有的权益。一旦本合伙人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
司股票全部出售完毕,本持股计划自动提前终止。
董事李志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