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球石墨: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5-05-12 18:28:36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机构编号 Z26774000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
镇 B7 栋 401
主要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 1 号楼 4 层
法定代表人 江禹
联系人 陈沁磊、范杰
联系电话 025-83387744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发行人名称 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688633
注册资本 14,500.88 万元
注册地址 如皋市九华镇华兴路 8 号
主要办公地址 如皋市九华镇华兴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 钱淑娟
实际控制人 钱淑娟、张艺
联系人 杨志城
联系电话 0513-69880509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21 年 3 月 15 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1 年 3 月 24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1 年度报告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披露
年度报告披露时间 2022 年度报告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披露
2023 年度报告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
2024 年度报告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披露
四、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发行人情况进行尽职调查,组织
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证券
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其它中介机构对证券交易所的意见
1、尽职推荐工作 进行答复,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特
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核查,并与证券交易所进行专业沟通,按
照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股票上市要
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持续督导期间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 持续督导期的信息披露文件由我公司保荐代表人事前审阅或
情况 及时事后审阅。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代表人分别于 2022 年 5 月 9 日至 10 日、
(2)现场检查情况 2023 年 5 月 15 日、2024 年 5 月 16 日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主
要检查内容包括发行人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募投项目建设进
项目 工作内容
展情况、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内部决策与控制、投资者关系管
理等情况。
(3)督导公司建立健全
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持续督导期内,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保荐机构督导发
(包括防止关联方占用 行人持续完善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但不限公司资源的制度、内控 于《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等。
关联交易制度等)情况
发行人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的相关规定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建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制度,并与保荐机构、相关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保荐代表人根据商业银行定期寄送
(4)督导公司建立募集 的对账单监督和检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并定期前往发行人现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情况 场检查了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和使用情况。
以及查询募集资金专户 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55,112.07 万
情况 元,投资于“石墨设备扩产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 38,764.41 万元,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未到期金额为 11,000.00 万元,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9,152.67 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并扣除
手续费)。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代表人列席了发行人部分现场召开的股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了解发行人“三会”的召集、召开及
(5)列席公司董事会和 表决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了解发行人重大事项
股东大会情况 的决策情况。对于保荐代表人未能列席的会议,保荐代表人均事
先审阅会议通知、议题,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督导发行人
按规定召开。
保荐机构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1、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第 1 号——规则运作》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
(6)保荐机构发表独立 的规定。2、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
意见情况 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
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保荐机构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
项目 工作内容
同意的独立意见,且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部审议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
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星
球石墨使用 5,0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
议。”
保荐机构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星球石墨本次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
了必要的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
星球石墨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保荐机构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
股上市流通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一)星球石墨本次申
请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