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生药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5-05-12 18:25:4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称
保荐机构编 Z26774000
号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
小镇 B7 栋 401
主要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2 号丰铭国际大厦 A 座 6 层
法定代表人 江禹
联系人 郑明欣、丁明明
情况 内容
联系电话 010-56839300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发行人名称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2317.SZ
注册资本 85155.6477 万元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西湖工业区信息产业园
主要办公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西湖工业区信息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 陈永红
实际控制人 张玉冲
联系人 杨威
联系电话 0769-86188130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23 年 6 月 9 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3 年 7 月 5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年度报告披露时间 2023 年度报告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披露
2024 年度报告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披露
四、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发行人情况进行尽职调查,组织
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国证监会注册相关工作,组织发行人及其它
1、尽职推荐工作 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
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核查,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按照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证券交
易所提交推荐股票上市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持续督导期间
(1)公司信息披露审 我公司保荐代表人对持续督导期内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进
阅情况 行了认真审阅。
项目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代表人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2024
年 8 月 9 日以及 2025 年 3 月 26 日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主
(2)现场检查和培训 要检查内容包括发行人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募投项目建设
情况 进展情况、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以及关联交易等情况。
保荐代表人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以及 2025 年 3 月 26
日对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进行了 2 次现场培训。
(3)督导公司建立健
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持续督导期内,发行人已建立、健全包括重大投资决策、重
度(包括防止关联方占 要财务决策在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股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内 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理工作细则》《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度、关联交易制度等) 工作制度》《分红管理制度》和《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情况
发行人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建立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相关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保荐代表人根据商业银行定期提供的对账
(4)督导公司建立募 单监督和检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并定期前往发行人现场检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 查了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和使用情况。
情况以及查询募集资 发 行 人 本 次 向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金专户情况 59,019.70 万元,投资于“中药提取车间建设项目”、“抗肿瘤药
研发项目”、“数字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
目”。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
33,000.33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9,096.08 万元(含
已结算利息)。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代表人主要通过事前或事后审阅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相关会议文件的形式,了解发行人“三会”的召集、
召开及表决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了解发行人
(5)列席公司董事会 重大事项的决策情况。2024 年度,保荐代表人以线上方式列席
和股东大会情况 了发行人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并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线下列席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以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
易、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委托理财等事
项,累计发表核查意见 15 次,未发表非同意意见,具体情况如
(6)保荐机构发表独 下:
立意见情况 1、保荐机构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出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关于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2、保荐机构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出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关于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项目 工作内容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3、保荐机构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出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关于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4、保荐机构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出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关于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
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5、保荐机构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出具《华泰联合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6、保荐机构于 2024 年 1 月 4 日出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关于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7、保荐机构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出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关于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8、保荐机构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出具《华泰联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