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络电子: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2 18:17:45
证券代码:300975 证券简称:商络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8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2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5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09:15-15:00 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玉盘西街4号绿地之窗C3-9层公司会议 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沙宏志先生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股东会,本次会议的召 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共有286名,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262,204,2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3685%(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总数,下同)。其中,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共有4名,代表股份260,362,3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990%;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有282名,代表股份1,841,8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695%。
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网络和现场)共28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564,5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43%。其中现场出席1人,代表股份3,722,7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47%;通过网络投票282人,代表股份1,841,8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95%。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董事以视频方式参会),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的律师以现场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62,015,2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9%;反对172,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7%;弃权1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75,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045%;反对172,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53%;弃权1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0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62,004,1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7%;反对172,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7%;弃权2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364,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051%;反对172,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53%;弃权2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9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61,997,0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0%;反对172,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7%;弃权3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357,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775%;反对172,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53%;弃权3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7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2,005,9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4%;反对 166,6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6%;弃权 3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366,3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374%;反对 166,6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947%;弃权 3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7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2,008,8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5%;反对 165,2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0%;弃权 3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369,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895%;反对 165,2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95%;弃权 3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0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261,994,4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0%;反对175,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0%;弃权3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354,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308%;反对175,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64%;弃权3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2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61,998,0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4%;反对172,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6%;弃权3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358,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955%;反对172,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17%;弃权3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2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61,897,5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31%;反对255,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3%;弃权5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57,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894%;反对255,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833%;弃权5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7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61,882,6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4%;反对266,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8%;弃权5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43,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216%;反对266,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72%;弃权5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1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5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61,921,4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22%;反对206,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8%;弃权7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81,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189%;反对206,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135%;弃权7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7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261,854,8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8%;反对313,5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6%;弃权3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15,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220%;反对313,5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346%;弃权3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3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