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剑科技:盛剑科技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2 17:48:21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9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 年 5 月 28 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324 盛剑科技 2025/5/23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张伟明先生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59.95%股份
的股东张伟明先生,在2025 年 5 月 9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
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5 年 5 月 9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59.95%股份的股东张伟明先生
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议将《关于拟回购注销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
股份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拟回购注销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
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5 月 28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汇发路 301 号盛剑大厦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5 月 28 日
至2025 年 5 月 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 《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5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6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7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8 《关于 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9 《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
的议案》
10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
构的议案》
11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中期分红 √
方案的议案》
1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 √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3 《关于拟回购注销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 √
案》
14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2025 年 5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信息。公司将在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5、11、12、13、1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6、7、8、10、11、12、13、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或者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存在关联关系
的股东为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股东,需对议案 13 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3 日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 《关于 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 《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 《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1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
案》
1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3 《关于拟回购注销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
14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