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源石油: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09 19:25:42
证券代码:300164 证券简称:通源石油 公告编号:2025-023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9日(星期五)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51号人寿壹中心A座13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任延忠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97人,代表股份96,304,6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1%(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588,458,629股,其中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数量为1,720,000股,该等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586,738,629股)。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8,289,0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8,015,5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29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8,060,8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总表决情况:参与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股份为 96,304,656股;其中同意 85,281,3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8.55%;反对 8,925,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27%;弃权 2,09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18%。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037,6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60.72%;反对 8,925,5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1.81%;弃权 2,09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6,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48%。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表决情况:参与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股份为96,304,656 股;其中同意 84,660,7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7.91%;反对 9,017,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36%;弃权2,626,60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73%。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41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58.50%;反对 9,017,2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2.13%;弃权 2,626,60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36%。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表决情况:参与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股份为96,304,656 股;其中同意 84,628,4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7.88%;反对 9,072,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42%;弃权2,604,10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7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384,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58.39%;反对 9,072,0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2.33%;弃权 2,604,10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28%。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总表决情况:参与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股份为96,304,656 股;其中同意 85,091,9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8.36%;反对 9,813,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19%;弃权 1,39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45%。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848,2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 60.04%;反对 9,813,6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4.97%;弃权 1,39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4.99%。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总表决情况:参与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股份为96,304,656 股;其中同意 83,657,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6.87%;反对 10,794,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1.21%;弃权 1,852,70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92%。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413,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54.93%;反对 10,794,3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的 38.47%;弃权 1,852,70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5,0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6.60%。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参与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股份为96,304,656 股;其中同意 84,997,7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8.26%;反对 9,872,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25%;弃权 1,43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49%。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754,0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59.71%;反对 9,872,0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5.18%;弃权 1,43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4,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5.11%。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属关联事项,在表决上述议案时,关联股东任延忠、张志坚、姚志中进
行了回避,上述关联股东合计持有的公司6,997,136股股份未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总表决情况:参与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股份为 89,307,520股;其中同意 74,761,9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3.71%;反对 13,831,3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5.49%;弃权 71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8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51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48.16%;反对 13,831,38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的 49.29%;弃权 71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55%。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参与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股份为 96,304,656股;其中同意 81,759,0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4.90%;反对 13,635,2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4.16%;弃权 9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95%。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51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48.16%;反对 13,635,28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的 48.59%;弃权 91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3.24%。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参与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股份为 96,304,656股;其中同意 79,430,1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2.48%;反对 16,334,9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6.96%;弃权 53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56%。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18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9.86%;反对16,334,9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8.21%;弃权53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92%。
(3)表决结果:本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