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查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查询:

禾迈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公告时间:2025-05-09 18:43:2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正在对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迈股份”“公司”“上市公司”)进行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对 2024 年度(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向晓娟、董超
(三)现场检查人员
向晓娟、徐旭、郑烨、刘盈君、陈诺
(四)现场检查时间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通过与公司的日常沟通、现场回访等方式开展持续
督导工作,并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2025 年 4 月 21 日、2025 年 4 月 22 日、2025
年 4 月 25 日、2025 年 4 月 27 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
(五)现场检查内容
现场检查人员对本持续督导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经营状况等方面
(六)现场检查手段
本次现场检查的手段主要包括资料查阅、访谈、现场查看等,具体检查手段详见“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上市公司最新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会议材料,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内部审计、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相关制度,查阅了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经查阅前述文件,保荐人认为:
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在治理制度中明确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及职责,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制度中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并予以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抽查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查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经查阅前述文件,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并予以执行。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文件,查阅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明细及相关内部审议文件、信息披露文件,查阅发
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是否存在违规占用发行人资金的说明,查阅会计师关于 202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发行人资金情况的专项报告,对财务总监进行了访谈。
经检查,本持续督导期内,除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外,保荐人未在前述文件中发现明确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和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并对大额募集资金支付进行凭证抽查,查阅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和决策程序文件,实地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场,了解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进度,取得上市公司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经检查,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予以执行,募集资金使用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基于前述检查未发现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储能逆变器产业化项目”截至 2024 年末使用进度不及原计划预期,主要原因是该项目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阶段综合考虑了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经过充分论证制定的项目投资计划。2024 年下半年以来,在全球地缘政治局势日趋紧张的背景下,全球贸易环境更加复杂多变,对公司原有的产能投建计划带来了新的不确定性。前期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在杭州投建部分储能逆变器产线,公司当前已有的储能逆变器产能已可满足现阶段的市场需求。在对公司现有产能和最新市场环境进行充分评估后,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避免重复建设、实施集约化管理,经审慎决定,公司拟终止实施“储能逆变器产业化项目”。该事项已于本持续督导期后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将敦促上市公司及时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后经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浙
江恒明电子有限公司将位于杭州市拱墅区规划杨店桥路与规划康中路交叉口西南角、西北角的在建工业厂房中的约 3.32 万平方米对外出租,占“恒明电子工业厂房建设项目”建筑工程面积约 30.29%,其余部分仍将用于扩大逆变器、监控设备、关断器等产品的生产产能,以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扩张的需求。公司于 2023年 4 月 27 日进行了公告。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
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募投项目变更的关联交易议案》,该议案后经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杭州杭开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并终止“智能成套电气设备升级建设项目”,并以自有资金替换前期已投入的募集资金 2,383.55 万元,该等替换资金及剩余募集资金共计 7,210.16 万元投资于丽水恒禾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实施的“储能系统集成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一期)”。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进行了公告。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内部制度,取得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明细,查阅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对关联交易和重大对外投资的定价公允性进行分析,对年审会计师、财务总监进行了访谈。
基于前述检查,本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未在前述文件中发现明确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等方面的违规情形。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实地查看了经营场所,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信息,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就回款情况、主要经营数据、客户供应商走访反馈等对会计师进行访谈。
经检查,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经营正常。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合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确保募投项目完成并实现预期收益。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基于前述检查工作,保荐人未在本次现场检查中发现其他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本次现场检查中,公司配合提供了前述检查材料,配合完成了本报告所述访谈、实地查看等其他检查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中,会计师配合了保荐人关于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募集资金运用、关联交易和内部控制等事项的访谈,配合提供了访谈纪要、募集资金运用台账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资料。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本次现场检查就相关事项的结论,请参见本报告“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三、提请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禾迈股份688032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查询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天天查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