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拖股份:一拖股份关于终止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09 18:16:18
证券代码:601038 证券简称:一拖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24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
自查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拖股份、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3 年12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一拖(洛阳)柴油机有限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8827%股权(以上交易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出售)。
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规定,公司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范围和自查期间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范围
1.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为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具体经办人员;
4.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相关知情人员;
5.上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成年子女)。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期间为公司重大资产出售
预案披露之日起至终止重大资产出售事项披露之日止,即 2023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8 日。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根据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上述自查主体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自然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内,共有 2 位自然人存在交易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身份 交易日期 交易数量 结余股数 买入/卖出
(股) (股)
2024-06-06 400 400 买入
2024-09-13 100 500 买入
2024-09-23 200 700 买入
1 郭建波 一拖股份员工 2024-09-23 100 800 买入
2024-09-23 200 1,000 买入
2024-09-23 100 1,100 买入
2024-09-23 200 1,300 买入
2 张敏 一拖股份员工 2024-03-07 -500 0 卖出
针对上述股票交易行为,相关人员已分别出具情况说明和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郭建波
针对前述其本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事宜,郭建波出具声明和承诺如下:
(1)本人上述买卖一拖股份股票行为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一拖股份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内幕信息买卖一拖股份股票的情形,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
(2)在一拖股份本次交易自查期间内,本人从未直接或间接建议他人买入或卖出一拖股份股票,除上述买卖一拖股份股票情形外,本人及本人其他直系亲属均未以实名或非实名账户买卖一拖股份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况。
(3)本人同意委托一拖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查询本人及直系亲属在前述期间买卖一拖股份股票的信息。
(4)本人对本声明和承诺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其中所涉及各项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
2.张敏
针对前述其本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事宜,张敏出具声明和承诺如下:
(1)本人上述买卖一拖股份股票行为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一拖股份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内幕信息买卖一拖股份股票的情形,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
(2)在一拖股份本次交易自查期间内,本人从未直接或间接建议他人买入或卖出一拖股份股票,除上述买卖一拖股份股票情形外,本人及本人其他直系亲属均未以实名或非实名账户买卖一拖股份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况。
(3)本人同意委托一拖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查询本人及直系亲属在前述期间买卖一拖股份股票的信息。
(4)本人对本声明和承诺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其中所涉及各项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
(二)相关机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存在使用自营和资管等账户进行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况,截至自查期末合计持有一拖股份 A 股股票419,588 股。针对上述股票买卖行为,中信证券说明如下:
中信证券建立了《信息隔离墙制度》《未公开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制度并切实执行,中信证券投资银行、自营、资产管理等业务之间,在部门/机构设置、人员、资金、账户等方面独立运作、分开管理,办公场所相互隔离,能够实现内幕信息和其他未公开信息在中信证券相互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间的有效隔离,控制上述信息的不当流转和使用,防范内幕交易的发生,避免中信证券与客户之间、客户与客户之间以及员工与中信证券、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相关股票买卖行为属于正常业务活动,与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关系,中信证券不存在公开或泄露相关信息的情形,也不存在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行为。
中信证券以及中信证券知情人员对上述说明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自查结论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查报告、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人员出具的声明与承诺,公司认为,在上述相关主体出具的声明与承诺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上述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在自查期间,除上述披露情况外,自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不存在于二级市场买卖一拖股份股票的情况。
特此公告。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