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德智能: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5-09 16:26:41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德智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持续督导期内,对瑞德智能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5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548.80万股,每股面值 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1.9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1,510.62 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2,672.15万元。
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
(众会字(2022)第 03186 号)验证。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安徽瑞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6,871.77 26,871.77
2 瑞德智能总部基地技改项目 12,762.07 12,762.07
3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5,608.55 5,608.55
4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4,000.00 4,000.00
合计 49,242.39 49,242.39
三、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1.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672.15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后,公司超额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3,429.76万元。
2. 2022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7,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9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3. 2024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不低于2,000万元且不超过4,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35元/股(含本数),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5)。截至2024年2月6日,上述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2,354,057股,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4. 2024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不低于2,000万元且不超过4,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31.50元/股(含本数),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5)。截至2025年2月7日,公司上述回购方案的回购期限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123,900股,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暨回购期限届满回购完成的公告》(2025-002)。
5. 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超募资金已使用13,000.12万元,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11,760.99万元(含利息)以协定存款的方式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必要性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7,0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88%,公司最近 12 个月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承诺:
1.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2. 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本次使用超募资金 7,0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车达飞 王健翔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