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键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08 20:11:40
证券代码:301383 证券简称:天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8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8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8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茂南路 13 号一楼 101 会议
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冯砚儒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9 人,代表股份 117,575,42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2.189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17,371,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2.064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3 人,代表股份 204,1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25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3 人,代表股份 204,12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3 人,代表股份 204,1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253%。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7,526,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6%;反对 47,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8%;弃权 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7,526,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6%;反对 47,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8%;弃权 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7,526,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3%;反对 47,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8%;弃权 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7,542,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4%;反对 31,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7%;弃权 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1,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0976%;反对 31,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635%;弃权 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89%。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826,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63%;反对 52,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4%;弃权 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
该议案涉及董事薪酬,关联股东冯砚儒、天键(广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殷华金、陈伟忠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总数为 98,693,000 股。以上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该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8,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8297%;反对 52,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8475%;弃权 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28%。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7,541,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4%;反对 31,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1%;弃权 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3,67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23%;反对 55,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7%;弃权 4,3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0%。
该议案涉及监事薪酬,关联股东冯砚儒、天键(广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殷华金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总数为 73,836,000 股。以上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该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