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安世纪: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公告时间:2025-05-08 18:01:06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安世纪”、“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负责信安世纪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 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
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保荐人已与信安世纪签订承销与保荐
2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
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
交易所备案。 易所备案。
保荐人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 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信安世纪业
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务情况,对信安世纪开展持续督导工
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
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 2024 年度,信安世纪在持续督导期间
4 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人公开发表
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
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
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 2024 年度,信安世纪在持续督导期间
5 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
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2024 年度,保荐人督导信安世纪及其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6 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
各项承诺。
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保荐人督促信安世纪依照相关规定健
7 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
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治理制度。
8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 保荐人对信安世纪的内控制度的设计、
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 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信安世纪的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
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 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保荐人督促信安世纪严格执行信息披 9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
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 文件。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
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 保荐人对信安世纪的信息披露文件及
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 10 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 其他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
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 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
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 正或补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易所报告的情况。
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 2024 年度,信安世纪及其控股股东、
11 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 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
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2024 年度,信安世纪及其控股股东、
12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
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
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 2024 年度,本持续督导期间,信安世
13 纪未出现该等事项。
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
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
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
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
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
14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 2024 年度,信安世纪未发生前述情况。
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
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
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
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保荐人已制定了对信安世纪的现场检
15 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查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
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保荐代表
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专
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
16 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 2024 年度,信安世纪不存在前述情形。
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
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
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 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 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1、业绩大幅下滑或者亏损的具体原因
报告期内,部分行业客户削减预算规模;部分客户采购节奏延缓,订单签订、项目交付、验收等环节延期;随着外部市场环境短期变化,行业竞争出现应激性反应,公司重视盈利能力,战略性放弃一些毛利率很低的项目。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0,056.29 万元,同比减少 8.86%。管理运营方面,公司采取人员优化、降本增效措施,公司期间费用同比下降 0.72%,共同导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781.76 万元,同比减少 526.08%。
2、所处行业景气情况,是否存在产能过剩、持续衰退或者技术替代等情形
信息安全行业近年来因国际形势,国家及行业出台了各类安全政策及行业合规的要求,人工智能、零信任、量子信息等前沿技术为网络安全产业发展注入新活力,信息安全技术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随着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物联网、车联网、工业互联网等新业态、新应用、新场景的不断涌现,针对新技术环境下的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等问题,不同行业都对网络安全和密码安全提出新需求,网络安全和商用密码市场仍将保持快速发展态势。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与网络安全行业整体趋势一致。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1、产品迭代无法适应市场发展需求的风险
公司产品和技术主要涉及密码安全、网络安全、数据治理和涉密安全,如果公司不能做出对市场需求的快速响应、精准把握和前瞻性判断,产品迭代升级就会跟不上市场的需求,受到行业内有竞争力的企业和竞争产品的冲击,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及技术泄露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是知识密集型的行业,掌握核心技术并保持核心技术团队稳定是保持公司核心竞争力及未来持续发展的基础。若公司未来无法为技术人员提供具备竞争力的薪酬水平、激励机制和发展空间导致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或未对知识产权进行有效管理导致核心技术泄密,将对公司的技术研发以及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经营风险
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会受到包括宏观经济、政策法规、市场需求、供应链管理、生产效率、质量控制等诸多因素影响,在公司产品链增长和业务范围不断增长的过程中,也对公司的管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理结构、内部控制、组织模式不完善或决策失误,都会对公司的经营和持续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涉及资金链稳定性、债务结构不合理、偿债能力不足等。例如,现金流状况不佳、债务结构不合理导致的偿债风险,以及汇率波动引起的业绩不稳定。公司销售收入和回款集中在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呈现了季节性特征,如果公司主要客户回款不及时,会加大公司营运资金的周转压力;鉴于公司历年收购形成商誉,若未来收购标的经营不及预期,可能会导致计提商誉减值,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行业风险
信息安全行业基于全球信息安全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