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黄金: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竞拍湖南黄金珠宝实业有限公司12%股权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07 19:04:41
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湖南黄金 公告编号:临 2025-31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竞拍湖南黄金珠宝实业有限公司
12%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竞拍湖南黄金珠宝实业有限公司 12%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辰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辰州矿业)以自有资金参与竞拍湖南黄金珠宝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金珠宝)股东湖南省国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鼎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其持有的黄金珠宝 12%股权,转让底价 2,418.0396 万元。同时授权公司及辰州矿业管理层签署竞拍过程的相关文件,具体办理竞拍相关事宜。本次交易最终交易金额以竞价结果确定,交易能否达成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辰州矿业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交易完成后,黄金珠宝仍为辰州矿业控股子公司,辰州矿业持有黄金珠宝 90%股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竞拍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1 月 24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竞拍湖南黄金珠宝实业有限公司
12%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7)。
二、交易进展情况
交易双方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转让价格 2,418.0396
万元。2025 年 4 月 25 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产权管理处
出具《产权交易鉴证复核通知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全额支付转让价款。
三、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湖南省国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湖南辰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转让标的
湖南黄金珠宝实业有限公司 12%股权
(三)转让价格
人民币贰仟肆佰壹拾捌万零叁佰玖拾陆元整(¥24,180,396.00)
(四)产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的承继和清偿办法
经双方协商约定,采用如下方式处理:转让前甲方所持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受。新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履行或者享有其对标的企业的义务或权利。
(五)付款方式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 2,418.0396 万元(含
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交易保证金)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结算专户。
乙方报名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款抵作部分交易价款。
(六)权证的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和共同配合,在湖南省国资委产权管理处出具《产权交易鉴证复核通知书》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所转让产权的权证变更手续。
(七)合同的成立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成立。
(八)合同的生效
按照《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本合同经湖南联交所审核盖章,并由湖南
省国资委产权管理处出具《产权交易鉴证复核通知书》后生效。生效前如有纠纷,按本合同条款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方的责任。若自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收到鉴证复核相关材料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未出具鉴证复核通知书,则视为未通过鉴证复核,本项目自动终结,产权交易合同自动解除,受让方已缴纳的所有款项,由湖南联交所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至此,转让方、受让方、湖南联交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均无需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黄金珠宝仍为辰州矿业控股子公司。后续还将根据流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产权交易合同》。
特此公告。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