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亚迪:H股公告(通函)
公告时间:2025-05-07 18:20:46
此乃要件 請即處理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 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通函乃遵照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的規定而提供有關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資料。本公司各董事(「董事」)就本通函共同及個別承擔全部責任,並在作出一切合理諮詢後確認,就彼等所知及所信,本通函所載的資料在各重大 方面均屬真確及完整,且無誤導或欺詐成份,以及並無遺漏其他事項,致使本通函的任何陳述有所誤導。本通函表達的所有意 見乃經審慎周詳考慮並按公平合理的基準及假設而作出。
閣下如對本通函任何方面或應採取的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詢 閣下的持牌證券交易商、其他持牌法團、銀行經理、律師、專 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售出或以其他方式轉讓名下全部之本公司股份,應立即將本通函及隨附之代表委任表格及確認回條送交買主或承讓人 或經手買賣或轉讓的銀行、持牌證券交易商、持牌法團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轉交買主或承讓人。
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
BYD COMPANY LIMITED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1211(港幣櫃台)及81211(人民幣櫃台)
網站:http://www.bydglobal.com
建議二零二四年度利潤分配及
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
建議變更註冊資本暨修訂《公司章程》
建議本集團提供擔保
建議二零二五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額度
建議發行股份的一般性授權
建議發行比亞迪電子(國際)有限公司股份的一般性授權
建議制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制度
建議授權發行債務融資工具
建議授權購買董監高責任險
及
股東週年大會通告
本公司謹訂於二零二五年六月六日(星期五)上午十時正假座中華人民共和國深圳市坪山區比亞迪路3009號公司會議室舉行股東 週年大會,大會通告載於本通函第AGM-1至AGM-8頁。無論 閣下能否出席大會,務請按照隨附的代表委任表格上列印的指示 填妥該表格,並盡快且無論如何在不遲於大會或其任何續會指定舉行時間二十四小時前(即不遲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五日(星期四) 上午十時正(香港時間))交回。 閣下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屆時仍可按意願親身出席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並於會上投 票。
二零二五年五月七日
目 錄
頁次
釋義 ...... 1
預期時間表...... 3
董事會函件...... 5
(1) 緒言...... 6
(2) 建議二零二四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 . . . . 6
(3) 建議變更註冊資本暨修訂《公司章程》...... 16
(4) 建議本集團提供擔保...... 17
(5) 建議二零二五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額度 ...... 18
(6) 建議發行股份的一般性授權 ...... 19
(7) 建議發行比亞迪電子(國際)有限公司股份的一般性授權 . . . . . 19
(8) 建議制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制度 ...... 20
(9) 建議授權發行債務融資工具 ...... 20
(10) 建議授權購買董監高責任險 ...... 21
(11) 暫停辦理股份過戶手續...... 21
(12) 股東週年大會 ...... 22
(13) 推薦建議 ...... 22
附錄一 - 建議制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制度 ...... I-1
股東週年大會通告......AGM-1
– i –
釋 義
於本通函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有以下涵義:
「A股」 指 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並以人民幣買賣的本
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普通內資
股;
「股東週年大會通告」 指 召開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的通告,載於本通
函第AGM-1至AGM-8頁;
「股東週年大會」 指 訂於二零二五年六月六日(星期五)上午十時正
在中國深圳市坪山區比亞迪路3009號公司會
議室舉行的股東週年大會;
「《公司章程》」 指 本公司之公司章程,經不時修訂;
「董事會」 指 本公司董事會;
「A股紅股」 指 根據紅股發行將予配發及發行新A股;
「H股紅股」 指 根據紅股發行將予配發及發行之新H股;
「紅股發行」 指 建議在本通函所載條款的規限下向股東發行
紅股,基準為每持有十(10)股已發行股份獲發
八(8)股紅股;
「紅股」 指 A股紅股及H股紅股;
「資本化發行A股」 指 根據資本化發行將予配發及發行之新A股;
「資本化發行H股」 指 根據資本化發行將予配發及發行之新H股;
「資本化發行」 指 建議在本通函所載條款的規限下以資本公積
金轉增股本方式向全體股東發行資本化股
份,每持有十(10)股已發行股份獲發十二(12)
股資本化股份;
「資本化發行股份」 指 根據資本化發行將予配發及發行的新股份;
釋 義
「中央結算系統」 指 由香港結算設立及運作的中央結算及交收系
統;
「中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僅就本通函而言,不包括
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
「本公司」 指 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國註冊成立
的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證監會」 指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本集團」 指 本公司及其不時的附屬公司;
「H股」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境外上
市普通外資股,有關股份於聯交所上市,並
以港元買賣;
「香港結算」 指 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
「香港」 指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聯交所」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最後可行日期」 指 二零二五年五月二日,即本通函付印前為確
定當中所載若干資料之最後可行日期;
「上市規則」 指 香港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人民幣」 指 中國法定貨幣人民幣;
「股份」 指 A股及H股;
「股東」 指 股份註冊持有人;
「深圳上市規則」 指 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
「二零二二年員工持股計劃」 指 股東於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舉行的本公
司臨時股東大會上批准之本公司二零二二年
員工持股計劃。
附註:倘本通函的中文版本與英文版本存在任何分歧,概以中文版本為準。
以下載列(其中包括)紅股發行及資本化發行的預期時間表。該預期時間表僅為示意性說明,乃以紅股發行及資本化發行的全部條件已獲達成的假設編製。預期時間表或會更改,而任何有關更改將在適當時候由本公司另行公佈。
遞交H股過戶文件以符合資
格出席股東週年大會的最後期限 ......不遲於二零二五年
六月二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