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福环保: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05-07 16:21:04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 年 5 月
目 录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3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5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7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8
议案三《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9
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10
议案五《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11
议案六《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2
议案七《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3
议案八《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4
议案九《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5议案十《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案》...... 16
议案十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相关配套制度的议案》...... 17
议案十二《关于制定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8
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9
议案附件一...... 20
议案附件二...... 27
议案附件三...... 34
议案附件四...... 38
议案附件五...... 44
议案附件六...... 52
议案附件七...... 55
议案附件八...... 62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及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公司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出席会议者必须遵守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安排。会议期间,应保持会场安静,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不得干扰会议秩序、寻衅滋事、打断与会人员的正常发言,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四、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
再进行发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部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发布的《山东奥福环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0)。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 10:30
(二)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蚌埠市经济开发区老山路 1751 号安徽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5 月 16 日至 2025 年 5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2025 年 5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五)会议召集人: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案》
议案三、《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议案十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相关配套制度的议案》
议案十二、《关于制定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时听取《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现场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已经编制完成,公司根据上述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规定,编制了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2024 年年度
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6 日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25 年度财务预算
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且已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司及公司子公司 2024 年度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指标完成情况,结合 2025 年经营计划,公司编制了 2025 年度财务预算。具体详见议案附件一。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6 日
议案三《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5]251Z0172 号
《审计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3,967,579.46 元,滚存未分配利润为 136,406,826.56 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如下:除 2024 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外,公司 2024 年不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6 日
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4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勤勉履行股东会赋予董事会的各项工作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带领管理层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努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根据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董事会编制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议案附件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