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胜新材: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05-07 15:32:26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 13 时 00 分
二、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江苏镇江京口经济开发区
三、与会人员签到:2025 年 5 月 20 日 12 时 30 分
四、会议议程:
第一项:董事长王诚先生宣布会议开始;
第二项:董事长王诚先生介绍参加本次会议的人员;
第三项:宣读并审议会议有关议案:
1、《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对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
6、《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融资业务授权的议案》;
7、《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9、《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0、《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1、《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
12、《关于公司监事 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
1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进行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14、《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5、《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6、《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17、《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第四项:听取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第五项:推举会议计票人、监票人各二名;
第六项:股东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第七项:计票人统计表决票;
第八项: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第九项:王诚先生宣读股东会决议;
第十项:与会董事签署股东会决议与会议记录;
第十一项: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散会。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股东参会登记当天没有通过电话、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不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没有统计在会议公布股权数之内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参加表决和发言。
三、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
四、股东在会议上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会议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五、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现场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六、本次股东会审议十七个议案,其中议案 5、14、17 为特别决议事项,
应当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七、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4 年,公司董事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严格遵守《公司法》的各项规定和忠实履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职责,指导和督促公司的经营管理班子执行董事会各项决议,各位董事尽职尽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同时自觉接受监事会的监督,保证了公司经营持续、健康发展。本人受董事会委托,就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作如下工作报告:
一、公司 2024 年度总体经营情况
2024年度,公司继续开拓市场,同时加快海外基地投产。2024年度,公司铝材销售合计约95.00万吨,公司总资产约239.0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约66.70亿元,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240.2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约3.01亿元。
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出具的证明,公司是国内铝板带箔生产与销售的龙头企业之一,公司发展迅速,产品质量稳定,多项指标名列行业前茅。2021至 2024 年,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铝箔产销量、市场占有率均位居国内第一,其中,电池箔产销量、市场占有率均位居国内第一。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决策及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正确行使职权。2024 年共计召开了 12 次董事
会会议,会议决议及执行情况如下:
1、2024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不提前赎回“鼎胜转债”的议案》。
2、2024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3、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对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公司融资业务授权的议案》、《关于确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 2024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制定<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 20 项议案。
4、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为境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6、2024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不提前赎回“鼎胜转债”的议案》。
7、2024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8、2024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 6 项议案。
9、2024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终止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其他募投项目
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 8 项议案。
10、2024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等 3 项议案。
11、2024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2、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工作的确认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1、2024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对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关于 2024年度公司融资业务授权的议案》、《关于确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 2024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