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锐精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公告时间:2025-05-06 17:35:2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精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负责华锐精密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2024 年,招商证券对华锐精密的持续督导情况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1 的持续督导工作计划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
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保荐机构已与华锐精密签订承
2 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 销及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
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
义务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 2024 年华锐精密在持续督导
3 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必须保
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
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 华锐精密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
4 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
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
5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 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华
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锐精密经营情况,对华锐精密
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2024 年,保荐机构督导华锐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精密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6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 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
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 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诺 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切实履行其做出的各项承诺
7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 保荐机构督促华锐精密依照相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 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 保荐机构对华锐精密的内控制
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 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
8 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 了核查,华锐精密的内控制度
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 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
的程序与规则等 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
运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 保荐机构督促华锐精密严格执
9 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 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
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 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
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 保荐机构对华锐精密的信息披
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
10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
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 情况
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
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
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 华锐精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11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 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 华锐精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12 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 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
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况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
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 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应及
13 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
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 况
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
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
《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
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
14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 华锐精密未发生前述情况
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
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
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
其他情形;(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
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
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以 2024 年,华锐精密不存在需
15 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 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者应当知道之日 15 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
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
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
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
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4 年,公司不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公司自主研发的基体材料、槽型结构、精密成型和表面涂层等核心技术体系,已成功应用于硬质合金数控刀具规模化生产,相关核心技术将不断进行更新、迭代。如果公司不能准确及时地预测和把握现代高效切削刀具技术发展趋势,不能对技术研究的路线做出合理安排或突破,可能会延缓公司在关键技术和应用上实现突破的进度,导致公司核心技术面临被国内竞争对手赶超或被欧美及日韩刀具企业拉大差距的风险。
(二)技术失密风险
公司拥有硬质合金数控刀具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目前,公司已获
得 64 项有效授权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31 项;公司成功开发了 54 个基体材料牌号
和 17 个涂层材料配方、32 个 PVD 涂层工艺和 12 个 CVD 涂层工艺。由于公司目
前尚有部分专利未获得授权,基体材料牌号、涂层材料配方以及涂层工艺等技术秘密亦不受专利法的保护,存在技术泄密或被盗用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三)人才流失风险
近年来,硬质合金数控刀具行业迎来迅猛发展时期,行业内高端研发人才十分短缺。公司核心技术为专利技术以及其他非专利技术,主要由公司研发团队通过长期研发创新、反复试验积累形成,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创新能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研发团队的研发设计能力。如公司不能稳定核心技术人员,并持续加强优秀人才的培养、引进、激励和保护,将对公司持续研发能力、产品技术竞争力等方
面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对公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四)新产品开发风险
目前,公司研发水平和装备制造平台在国内较为领先,但与欧美和日韩知名刀具企业相比,综合实力仍存在一定差距。公司正在进行超细纳米硬质合金基体、航空难加工材料切削刀片、高性能金属陶瓷刀片、单片精铣球头刀具研制等前沿基础研究和新产品应用开发项目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较多,并不能完全保证公司这些研发项目能够成功且获得预期的成果转化。因此,新产品开发的不确定性可能在一定时期内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主要经销客户流失风险
目前,公司采用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公司在华南、华东和华北等国内主要数控刀具集散地和区域产业集群周边开发和布局了经销网络。2024 年公司前五大经销客户贡献营业收入为 28,743.38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38.32%,收入贡献率高。若主要经销客户因终端市场开拓不力、市场竞争因素或与公司的发展战略不一致而流失,可能会在短期内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较高,其中主要原材料为碳化钨粉、硬质合金棒材、钴粉和钽铌固溶体。虽然目前国内碳化钨粉、硬质合金棒材、钴粉和钽铌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