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强联:关于“强联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06 16: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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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50 证券简称:新强联 公告编号:2025-027
债券代码:123161 债券简称:强联转债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强联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自 2025 年 4 月
18 日至 2025 年 5 月 6 日,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强联转债”当期转股价
格(21.89 元/股)的 130%(即 28.46 元/股)。如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预计将有可能触发“强联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强联转债”。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58 号)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21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21,000.00 万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21,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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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121,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强联转债”,债券代码“123161”。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 2023 年 4 月 17 日至 2028 年 10 月 10 日。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86.69元/股。
2、因实施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强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86.69元/股调整为86.5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5月11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强联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3、2023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强联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强联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40.64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29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4、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3号)同意公司向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发行14,017,855股股份、向青岛驰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700,900股股份、向青岛乾道荣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350,434股股份、向范卫红发行584,078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的注册申请,相关新增股份于2023年9月21日上市。根据“强联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强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40.64元/股调整为40.9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9月21日起生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强联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
5、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洛阳新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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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3号),同意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5,000万元的注册申请。公司以26.16元/股发行13,379,204股股份,相关新增股份于2023年10月31日上市。根据“强联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强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40.91元/股调整为40.3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10月31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强联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2)。
6、因实施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强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40.36元/股调整为40.2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5月21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强联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7、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强联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强联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21.89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0月25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强联转债”最新转股价格为 21.89 元/股。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强联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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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票面利率
“强联转债”的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3%、第二年 0.5%、第三年 1.0%、第四年 1.5%、
第五年 1.8%、第六年 2.0%。
三、关于可能触发“强联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2025 年 4 月 18 日至 2025 年 5 月 6 日,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
于“强联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28.46 元/股)。如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预计将有可能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强联转债”。
四、其他事项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在满足可转债赎回条件的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行使赎回权,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可转债有条件赎回的相关约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