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亮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06 15:58:44
证券代码:300348 证券简称:长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7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2025 年 4 月 2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
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以及《关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 召开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 2024 年年度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4.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 年 5 月 9 日下午 15 点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4 月 30 日
7. 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 2 栋 A
座 5 层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会议室。
二、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6.00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 √
易的议案》
8.00 《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5 年度 √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00 《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0.00 《关于 2025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2.00 《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 √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00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 √
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 2024 年年度董事会、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暨 2024 年年度监事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2025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其中,议案 11、议案 12 与议案 13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表决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现场登记时间:2025 年 5 月 6 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6: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5 年 5 月 6 日下午 16:00 之前送达或
传真到公司。
3. 现场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 2栋 A 座 5 层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 现场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传真件);④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或传真件);④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5)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所提交的复印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或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可提供授权委托书传真件的,传真件必须直接传真至本通知指定的传真号 0755-86168166,并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受托人或法人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系由委托人传真,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除必须出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符合前述条件的复印件及传真件将被视为有效证件。
(6)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事会秘书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投票。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其他事项
1、会务组联系
联系电话:0755-86168118-828
联系传真:0755-86168166
联系人:周金平 史琦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2栋A座5层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518057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4、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1个小时,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5、相关议案内容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六、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2024年年度董事会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暨2024年年度监事会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5、关于提请增加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案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6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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