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电缆: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22:41:13
证券代码:834639 证券简称:晨光电缆 公告编号:2025-034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则指引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工作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沈凯军为审计委员会主
任委员、独立董事方先丽为审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董事杨友良为审计委员会
委员,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并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沈凯军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改选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的议案》,鉴于独立董事人员发生了调整,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对相关委员会进行了改选,选
举独立董事沈凯军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郑健壮为审计委员会副主
任委员、副董事长王会良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并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沈凯军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审议事项 审议结果
1、《审议公司内审部<2023年度内审
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公司内审部<2024年度内审
计划>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 3、《审议公司内审部<2023年度募集
2024年3月
审计委员会第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检查报告>的 通过
29日
八次会议 议案》;
4、《审议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
况的议案》;
5、《审议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情
况的议案》。
1、《关于向董事会提请审议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向董事会提请审议公司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向董事会提请审议公司
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4、《关于向董事会提请审议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4年4月
审计委员会第 5、《关于向董事会提请审议<内部控 通过
26日
九次会议 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向董事会提请审议续聘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向董事会提请审议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
8、《关于向董事会提请审议<审计委
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
况报告>的议案》;
9、《关于向董事会提请审议<2023年
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的议案》;
10、《关于向董事会提请审议核销部
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议案》;
11、《关于向董事会提请审议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
2024年8月 1、《关于向董事会提请审议公司
审计委员会第 通过
28日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十次会议
第六届董事会
2024年10 1、《关于向董事会提请审议公司
审计委员会第 通过
月24日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十一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相关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有效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财务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公司财务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优秀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认真履行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相关部门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沟通,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公司内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保障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三)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制度执行。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组织结构、资产结构、经营方式、外部环境等具体情况,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实施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实现公司内控制度规范、覆盖全面、执行有效,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谨慎的原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平的职业操守,加强学习,提升专业水平,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作用,继续加深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和监督工作,继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监督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业务深化和风险控制,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