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从科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19:45:14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9 页
三、附件...... 第 10-13 页
(一) 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10 页
(二) 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11 页
(三) 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第 12-13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6-420 号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从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云从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云从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云从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云从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云从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
修订)》(上证发〔2023〕194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云从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4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上证发〔2023〕194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33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1,243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5.37 元,共计募集资金 172,804.91 万元,坐扣尚未支付的承销和保荐费用6,912.20 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65,892.71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发行上市信息
披露费用、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前期已支付的保荐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162,709.4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266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62,709.49
项目投入 B1 143,906.53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753.88
项 目 序号 金 额
项目投入 C1 6,148.82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36.93
项目投入 D1=B1+C1 150,055.35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790.81
结项后永久补充流动资 D3 14,433.46
金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11.49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1.49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2日、2021年10月9日、2021年10月15日、2021年10月15日、2022年6月8日、2022年6月24日、2022年8月19日分别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工业大道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工业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云山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徐汇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冉家坝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龙穴岛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1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3602002929200447541 114,908.03 募集资金专户
州工业大道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 110940443010603 已销户
技园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 120914250810302 已销户
技园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 123911732910401 已销户
技园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 120921866610401 已销户
技园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 121935361210303 已销户
技园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 121934350710402 已销户
技园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 121945456110903 已销户
技园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 120913060210505 已销户
技园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3602006029201598887 已销户
州云山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44050147051300000250 已销户
州天河工业园支行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 802110010122728348 已销户
行营业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冉 8111201012100488339 已销户
家坝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徐汇支行 98300078801900005036 已销户
合 计 114,908.0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