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力锂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9 19:42:02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力锂能”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通过定期的现场检查、资料查阅、沟通访谈等方式,对天力锂能 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5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7.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3,85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5,033.16 万元(不含税)。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10-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经核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合计 154,674.82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358.34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55,033.16
项目投入 B1 65,304.1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B2 71,173.49
额 购买理财产品 B3 12,000.00
利息收入净额 B4 1,982.33
项目投入 C1 5,876.86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C2 89,251.25
本期发生额
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C3 84,764.89
购买理财产品 C4 5,500.00
赎回理财产品 C5 17,500.00
利息收入净额 C6 188.66
股票回购 C7 10,005.00
项目投入 D1=B1+C1 71,180.96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D2=B2+C2-C3 75,659.85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购买理财产品 D3=B3+C4-C5
额
利息收入净额 D4=B4+C6 2,170.99
股票回购 D5 10,005.00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D4-D5 358.3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358.34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天力锂能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力锂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天力)、四川天力锂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天力)、河南新天力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力循环)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2022年9月30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淮海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子公司安徽天力、四川天力、天力循环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元)
天力锂能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3770188000061836 4,113.03
焦作人民路支行
天力锂能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 8111101012701523333 3,182,792.37
分行营业部
安徽天力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05016119200198630 359,942.16
淮北淮海路支行
循环天力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 371909278210336 36,546.39
分行营业部
合 计 3,583,393.95
注 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人民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营业部分别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的下属支行,其签署的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的名义对外签署;
注 2:四川天力银行账号为 11710078801700002068 的募集资金专户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已注销
三、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及效益情
况详见附件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22 年 9 月 14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
计已投入 613.52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613.52 万元。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后续实施期间,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建工程款、设备采购款以及其他相关所需资金,并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划转等额资
金至公司、子公司一般账户。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银行承兑汇票
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建工程款、设备采购款以及其他相关所需资金,并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子公司一般账户 191,929,389.29 元。
(三)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经 2022 年 9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
(1)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3 年 9 月 6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6
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8 亿元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3)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 亿元投资年产 1 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同意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 3.87 亿元投资年产 2 万吨磷酸铁锂项目。
2.经 2023 年 9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
(1)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