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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股份: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18:17:57

股票代码:601500 股票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614 万股。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44 人。
公司将在办理完毕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手续后、股票上市流通前,
发布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3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023 年 10 月 21 日起至 2023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内部发布了《江苏通用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3 年11 月 03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109)。
3、2023 年 11 月 10 日,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根据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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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111)。
4、2023 年 12 月 2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5、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考核结果不符合 100%解除限售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和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上述 10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7.5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
意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44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14 万
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第一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止,解除限售比例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50%。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系 2024 年 1 月 2 日完成新增股份登记
手续,故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
限售: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序号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此类情形,满
1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足解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激励对象未发生此类情
2
不适当人选;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经 营 业 绩 目 标 值 经 营 业 绩 触 发 值 具的苏公W[2025]A691号
考核年度
(An) (Am) 《2024 年度审计报告》,
2024 年净利润达到 2024 年净利润达到 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
3 2024 年
3.3 亿元 2.5 亿元 市 公 司 股 东 净 利 润 为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 37,388.24 万元,超过经
所载数据为准。 营业绩目标值和经营业
绩触发值。满足解除限售
条件。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人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员中,34 名人员考核结果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内部绩效考核 为 A,对应限制性股票可
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评结果分为“A”、 解除限售数量为521.5万
“B”、“C”、“D”、“E”五个等级,分别对应个人 股;4 名人员考核结果为
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如下表所示: B,对应限制性股票可解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A B C D E 除限售数量为40.5万股;
4 6 名人员考核结果为 C,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100% 90% 80% 60% 0%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 对应限制性股票可解除
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限售数量为 52 万股。
若激励对象因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等原因不
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
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
利息之和。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设定的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将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的解除限售相关事宜,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 44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
计为 614 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 158,949.07 万股的 0.3863%。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已获授的限制性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占已
股票数量(万股) 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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