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志软件:凌志软件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04-29 17:19:16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五月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7
议案二 关于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三 关于公司《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9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0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1
议案六 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 ...... 12
议案七 关于公司监事 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 ...... 13
议案八 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4
议案九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 15
议案十 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16
议案十一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7议案十二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8
附件一 《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 ...... 19
附件二 《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 ...... 23
附件三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5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保障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召集人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应当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进入会场。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利。如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向大会会务组登记。会上会议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或提问应与本次会议
议题相关,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会议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取。
九、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十二、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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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星期一)下午 15 时 00 分
2、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 388 弄 5 号楼 5 楼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5 月 19 日至 2025 年 5 月 1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1、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
7、关于公司监事 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
8、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10、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0.01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01 关于选举韩世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2 关于选举罗敏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3 关于选举刘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01 关于选举张宝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02 关于选举吴艳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03 关于选举周海波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除审议上述议案外,股东还将听取《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现场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休会,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
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9 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 年公司在董事会决策领导下,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基于对董事会 2024 年度各项工作和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总结,公司董事会编制了《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
本议案已经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9 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基于对监事会 2024 年度各项工作的总结,公司监事会编制了《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
本议案已经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5 月 19 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