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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飞光纤: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回购A股股份资金来源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17:06:16

证券代码:601869 证券简称:长飞光纤 公告编号:临 2025-023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回购 A 股股份资金来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将回购A股
股份的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除该调整
外,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调整公司回购A股股份资金来源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回购 A 股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 A 股股份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 57.53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6,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2,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9 日及 2025 年 4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A 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14)及《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A 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5-018)。
二、 回购 A 股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首次回购公司 A 股股份 100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3%,回购最高价格为
人民币 30.90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人民币 29.83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642,524 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 A 股股份 150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0%,回购最高价格为人民
币 32.12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人民币 31.09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615,405 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 A 股股份 100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3%,回购最高价格为人民
币 32.60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人民币 31.46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059,766 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 A 股股份 350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6%,回购最高
价格为人民币 32.60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人民币 29.83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0,317,695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 A 股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本次调整回购 A 股股份资金来源的具体内容
为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现有资金情况、未来资金使用规划及资金成本,将回购 A 股股份的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除该调整外,回购 A 股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四、 本次调整回购 A 股股份资金来源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回购 A 股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 A 股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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