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能源: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03:12:12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为自贡东方锅炉工业集团有
限公司,系由自然人黎仁超和赖红梅于 2004 年 5 月 18 日以货币资金 3,000 万元共同出资设
立。
2005 年 3 月 30 日,经自贡东方锅炉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增资 7,000
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
2007 年 1 月 26 日,自贡东方锅炉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华西能源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西能源工业公司)。
2007 年 9 月 26 日,根据《关于华西能源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和关于增资的股
东会决议,华西能源工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000 万元。
2007 年 11 月 16 日,根据华西能源工业公司 2007 年 10 月 21 日的发起人协议和 2007 年
10 月 29 日的股东大会决议,华西能源工业公司以截止 2007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净资产
316,784,733.76 元按 2.8799:1 进行折股,折合股本 110,000,000.00 元,整体变更为本公司。
根据公司 2010 年 4 月 30 日召开的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2010 年 5 月 18 日增加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0,000.00 元,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5,000,000.00 元。
根据公司 2010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西
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675 号]核准,本公司2011 年向社会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4,200 万股,新增注册资本为 42,000,000.00元,资本公积为 616,654,259.70 元,增发后股本为 167,000,000.00 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
证上[2011]340 号)同意,本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 11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并于 2014 年 1 月 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70 号)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特定投资者发行 38,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均为 205,000,000.00 元。
2014 年 3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14 年 4 月 16 日公司 2013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2014 年 3 月 17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
后的总股本 205,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不送红股,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以上利润分配共计派发现金 20,500,000.00 元、
转增 164,00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369,000,000.00 元。
2015 年 5 月 18 日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公司总股本 369,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不送红股,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以上利润分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6,900,000.00
元、转增股份 369,00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738,000,000 元。
2018 年 4 月 26 日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公司总股本 73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同时,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股本 6 股。以上利润分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2,140,000.00 元、转增股份 442,80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1,180,800,000 元。
公司注册地、总部地址: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 66 号。
公司所属行业和主要产品:锅炉制造业(发电设备)和机械制造业。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公司主营业务涵盖装备制造、工程总承包以及投资运营三大板块。公司持有 A 级锅炉制造许可证和 A 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ASME(S、U)钢印证书,主要从事电站锅炉、工业锅炉、环保锅炉、压力容器等的制造、销售,以及各类工程总承包项目等。
本财务报表于 2024 年 04 月 27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报出。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的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占相应应收款项金额的 10%以上,且金额超过 1000 万
元,或当期计提坏账准备影响盈亏变化
重要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影响坏账准备转回占当期坏账准备转回的 10%以上,
且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或影响当期盈亏变化
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占相应应收款项 10%以上,且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预收款项及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 变动幅度超过 30%
重要的债权投资 占债权投资的 10%以上,且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投资预算金额较大,占现有固定资产规模比例超过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10%,且当期发生额占在建工程本期发生总额 10%以上
或期末余额占比 10%以上
研发项目预算金额较大,占现有在研项目预算总额超过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10%,且本期资本化金额占比 10%以上或期末余额占比
10%以上
账龄超过 1 年以上的重要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 占应付账款或其他应付款余额 10%以上,且金额超过
款 1000 万元
少数股东持有的权益重要的子公司 少数股东持有 5%以上股权,且资产总额、净资产、营
项目 重要性标准
业收入和净利润占合并报表相应项目 10%以上
账面价值占长期股权投资 10%以上,或来源于合营企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业或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损失以绝对金额计算)占合
并报表净利润的 10%以上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占合并报表相应项目的 10%以上,
重要的债务重组 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或对净利润影响占比 10%
以上
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占合并报表相应
重要的资产置换和资产转让及出售
项目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重要的或有事项 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且占合并报表净资产绝对值 10%
以上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通常情况下,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发生在同一企业公司内部企业之间的合并,除此之外,一般不作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作为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以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的份额作为形成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相关会计处理见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取得的资产、负债,本公司按照相关资产、负债在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入账。本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