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电影: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02:02:15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5]第 9-00009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5]第 9-00009 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公司 2020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0 年 5 月 12 日召开
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64 号)文件,本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止向特
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196,050,866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14.9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928,999,938.04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32,965,566.01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896,034,372.03 元,该项募集
资金已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全部到位,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
具大信验字[2020]第 35-00007 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万元
本期使用金额 累计利息收入
以前年度已投入 置换先期投入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 净额 期末余额
项目金额 项目 资金
211,678.75 496.63 81,055.55 3,820.94
截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已经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12,368.83 万元(其中
包括支付发行费用税金金额 193.45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77,234.61 万元,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与累计利息收入净额一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因此截止 2024 年 12 月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零。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招商银行大连分行、民生银行北京正义路支行、恒丰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和兴业银行北京丰台支行分别设立了账号为
110906197410910、632485381、801010010122821329 和 321530100100189853 的 4 个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与开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4 年 12 月31 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 已支付的发行 募集资金
金额 费用(含税) 净额注 ○1
招商银行大连分行 110906197410910 289,899.99 490.01 289,603.44
民生银行北京正义路支行 632485381
恒丰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801010010122821329
兴业银行北京丰台支行 321530100100189853
合 计 289,899.99 490.01 289,603.44
(续)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利息收入净额 已使用金额 存储余额
招商银行大连分行 110906197410910 806.89 97,938.06
民生银行北京正义路支行 632485381 468.73 93,396.09
恒丰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801010010122821329 1,266.51
兴业银行北京丰台支行 321530100100189853 1,278.81 20,841.23
合 计 3,820.94 212,175.38
注①:上表中初始存放金额减去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后的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不一致,主要系计算募集资金净额时的发行费用为不含税金额,而实际支付时是以含税金额支付,因此存在差异。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和 2024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和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终止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因此截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77,234.61 万元及累计利息收入净额 3,820.94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已注销上述募集资金账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 1)。
2024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96.63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12,175.38万元。其中“新建影院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02,777.38万元,占预计总投入的73.46%;“2022-2023年影院建设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2,516.97万元,占预计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