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妮股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8 23:40:15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4 年度在任独立董事江曙晖、黄雅君、涂连东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江曙晖、黄雅君、涂连东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