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华能源: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22:17:28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办法》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现就 2024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了《关于公司更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董事柴有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栾华先生、宋刚先生和柴有国先生作为公司第七届审计委员会委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且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栾华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及人员结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每项议
案均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的表决结果通过,主要审议事项包括公司财务报告、日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聘任审计机构等。审计委员会的各位委员均仔细审阅了相关资料,向公司有关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就相关事项的
情况进行判断,保障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具体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 参会 会议内容
名称 委员
2024 年 2024年 栾华
3 月 8 日 第一次 宋刚 1.会议听取了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审事项的汇报。
会议
1.审议通过《关于国泰化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应收国泰化工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国泰化工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
准备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2024年 议案》;
2024 年 第二次 栾华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
4 月 9 日 宋刚 议案》;
会议 9.审议通过《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
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10.审议通过《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11.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 年 2024年 栾华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办法〉
8 月 2 日 第三次 宋刚 的议案》。
会议
2024 年 2024年 栾华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8 月 19 日 第四次 宋刚 的议案》。
会议
2024 年 2024年 栾华
10 月 24 日 第五次 宋刚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2024 年 3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圆全”)向审计委员会汇报了总体审计策略及审计计划,审计委员会与天圆全就团队人员构成、审计范围、关注事项、重点审计领域、重要时间节点等方面进行了沟通和交换意见,提高了审计效率。
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重点审核,认为天圆全及其审计成员均按照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审计成员具有本次审计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确保本次审计的工作质量。
审计委员会对天圆全的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天圆全及其审计成员在审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计划完成了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所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持续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督促公司 2024 年内部审计工作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审计委员会认为,2024 年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
大问题。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的编制及审核实施全过程管理和严格监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能力,认真审阅了公司定期报告,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不存在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披露内容和程序合规合法。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有关规定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天圆全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相关规定的要求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的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的有关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外部审计机构与内部审计部门的沟通,督促内部相关部门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审计工作的质量与效率,促进年度审计
工作顺利高效地开展。
四、总体评价
2024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交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助力公司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保证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制度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恪尽职守,进一步提升审计委员会的效能,将继续加强与内部管理部门的沟通与合作,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及时识别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同时,审计委员会将加强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审计委员会委员:栾华 宋刚 柴有国
2025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