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查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查询:

驰诚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21:40:12

证券代码:834407 证券简称:驰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的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年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与持续完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根据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建[2008]7号)、《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财会[2010]1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1)定量标准
类别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资产总额指标 错报金额<资产总 资产总额的 5%≤错报金 错报金额≥资
(合并) 额的 5% 额<资产总额的 10% 产总额的 10%
营业收入指标 错报金额<营业收 营业收入的 5%≤错报金 错报金额≥营
(合并) 入的 5% 额<营业收入的 10% 业收入的 10%
(2)定性标准
缺陷类别 定性标准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
不利影响;
2、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
重大缺陷 正;
3、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4、控制环境无效;
5、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
告存在重大错报,但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四、内部缺陷及整改情况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五、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与控制程序
本公司按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建立与实施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与控制体系。
(一)内部控制目标
1、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2、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
3、建立良好的企业内部经营环境,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错误、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
4、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5、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内部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建立了完善和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依法行使各自职权,通过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自身素质,规范公司日常运作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公司主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如下:
1、公司的股东大会制度。为规范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大会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股东大会制度,对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与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档案管理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保证了公司股东大会的规范运作。
2、公司的董事会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制度,对公司董事会的召开、会议审议程序、发表意见、会议表决、决议形成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保证了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
3、公司的总经理工作细则。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科学管理水,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对公司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职责权限、经理办公会的召开及职责权限、经理报告制度、考核与奖惩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保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法行使公司职权。
4、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规范本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及时真实完整地提供公司的会计信息,保证定期报告中财务数据的真实可靠。加强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对重大财务行为进行监督。
5、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制定了详细的会计事务处理准则,规范公司会计核算,会计科目及会计报表的设置与编报。同时制定了有关资金费用管理、
营销管理、应收账款和坏账管理、物资采购管理等与内部会计控制相关的制度,并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补充和完善。
6、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本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发展需要,制定了员工从录用、工作、休假、培训到考核、奖惩的管理制度。
(四)公司内部控制程序及自我评价
本公司按控制环境、会计系统、控制程序、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风险识别与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与反馈和监督对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健全性和合理性进行了评估,评估情况如下:
1、控制环境
(1)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
本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以及在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层,形成了公司法人治理机构的基本框架,并明确了股东大会和股东、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经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职责。
本公司制定了《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权范围、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
本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对公司审计、内控体系等方面进行监督并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本公司在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以及法律法规和规模性文件规定的其他工作。
本公司在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等工作。
本公司在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根据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职责、范围、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以及对公司薪酬制度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等工作。

公司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设立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组织结构;遵循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协调运作的原则设置部门和岗位。
本公司与控制人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方面的分开情况:
1)公司业务与资产独立情况
本公司与控制人之间产权关系明确。
本公司拥有独立的采购和销售系统,主要原材料和产品的采购和销售自主进行。
2)机构和人员独立情况
本公司机构独立于控制人。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责、权、利关系明晰。
本公司人员独立于控制人。本公司的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本公司工作并在公司领取薪酬,未在控制人处兼任何职务。
董事、监事和总经理候选人的提名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进行,形成决议后不存在控制人借用行政手段干预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已经作出的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
3)财务独立情况
本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本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存在与控制人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存入控制人的结算中心账户的情况。
本公司作为独立纳税的法人实体,进行了独立的税务登记,依法独立纳税。
本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不存在控制人干预本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
(3)内部审计
本公司已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及相应流程,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审

驰诚股份834407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查询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天天查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