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马科技:德马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21:38:34
证券代码:688360 证券简称:德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 高峰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116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694 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89 人
2024 年业务收入 业务收入总额 101,434 万元
(经审计) 审计业务收入 89,948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45,625 万元
客户家数 180 家
2023 年上市公司 审计收费总额 15,494 万元
(含 A、B 股)审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
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
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7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0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 何时成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在 何时开始为 近三年签署或
员 姓名 为注册 从事上市 本所执业 本公司提供 复核上市公司
会计师 公司审计 审计服务 审计报告情况
近三年签署过
项目合伙 陈晓华 2001 年 1999 年 2020 年 11 月 2021 年 超过10 家上市
人 公司和挂牌公
司审计报告
近三年签署过
陈晓华 2001 年 1999 年 2020 年 11 月 2021 年 5 家上市公司
签字注册 审计报告
会计师 近三年签署过
陈龙 2011 年 2010 年 2021 年 12 月 2021 年 1 家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近三年签署过
质量控制 林鹏飞 2004 年 2008 年 2004 年 4 月 2024 年 3 家上市公司
复核人 和挂牌公司审
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对在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年报审计项目
中存在的固定资产审计及函
内蒙古证监
林鹏飞 2023年12月29日 行政监管措施 证程序执行不到位、费用核查
局
程序不规范及存货审计底稿
不完整等问题采取出具警示
函的监管措施
3.独立性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98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8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10 万元。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的工作人员在审计工作中所负责任的程度、工作量及所需的工作技能,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025 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将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