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安地产: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杨华军)
公告时间:2025-04-28 21:08:59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杨 华 军)
本人作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要求,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作如下述职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本人杨华军,出生于 1976 年,汉族,上海财经大学财务管理专业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拥有注册会计师、律师、注册税务师资格以及独立董事资格,现为浙江万里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现任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有偿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况。
二、独立董事的年度履职情况
本着为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关注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和法人治理结构,本人按时参加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积极征询和听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为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3 2 1 0 0 否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2
在充分讨论和审议完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作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根据审计委员会的职责,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 制度及其实施,同时审核了公司 2023 年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审查了公司内控制度等。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与协调工作。包括通过现场、邮 件和电话方式了解公司报告期内的基本经营情况;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出具了相关 的书面审阅意见;与会计师事务所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审 计计划开展审计工作,确保在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审计工作;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上年 度公司审计工作进行总结等。
2024 年 4 月 26 日,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4 年 8 月 26 日,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作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研究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考核标准, 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储备优质候选人才。
2024年4月26日,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3)作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 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根据公司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和高管 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年度薪酬政策和方案进行核查等。
2024年4月26日,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2023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安排的议案》。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公司召开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并对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定期报告、财务决算报告、权益分派、内控评价、高管薪酬以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本着对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审议并形成事前审查意见对外披露。
4、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度,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深入了解公司业务发展、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情况下,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的表决权。对于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其他议案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多渠道了解中小股东诉求,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独立、客观的立场,积极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5、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等工作进行现场了解,还利用法定假日亲临公司或子公司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考察、调研,现场工作共计 16 天;此外还通过微信、视频会议等多种方式及时获悉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6、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会议场地及办公场所,并由董事会秘书及董秘办工作人员配合开展工作。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各项工作,真实、全面地提供信息,接受电话问询,参加电话会议、参与讨论,虚心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建议,对能否采纳认真求证。未发生拒绝、阻碍或者隐瞒有关信息、干预独立行使职权等不当行为。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深入了解公司业务发展、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情况下,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的表决权。对于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其他议案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总体评价
在日常工作中,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会议;针对董事会决策的重
大事项,认真审查公司提供的资料,并及时向公司董事和管理层进行询问。
在 2024 年度工作中,公司经营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和管理层的沟通,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更好地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杨 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