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测股份: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20:20:40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切实对安永华明在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
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截至 2024 年末拥有合伙人 251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
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4 年末,安永华明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
安永华明 2023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9.55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人民币 55.8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4.38 亿元。2023 年度 A 股上市
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37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9.05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毅强先生,于 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签署/复核 6 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及居民服务业等。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晶女士,于 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签署/复核 2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专用装备制造业和医药制造业等行业。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静女士,于 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签署/复核 6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建筑业、房地产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居民服务业等。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4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4 年 7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其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安永华明对公司 2024 年中期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
(三)2024 年 12 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与安永华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
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进场前沟通会议,认真听取、审阅了安永华明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对 2024 年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
流程、审计重点、人员安排、工作进度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
(四)2025 年 4 月 21 日,审计委员会与安永华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
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等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安永华明关于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等事项的汇报,并就汇报内容发表指导性意见。
(五)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在执行公司 2024 年度各项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勤勉尽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准确、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