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科技: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铁)
公告时间:2025-04-28 20:02:30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铁
尊敬的各位股东代表:
本人王铁作为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规定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参会并仔细审议各项议案内容,秉持客观立场提出独立见解,按照相关规定就公司重大事项出具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现就2024年度任职期间(2024年6月27日-2024年12月31日)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王铁:博士研究生。现任美国大因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执行总裁。
本人自2024年6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情况
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会 亲自出席董事会会 委托出席董事会会 缺席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会会议
议次数 议次数 议次数 次数 次数
4 4 0 0 2
任职期内本人均亲自出席上述会议,无缺席及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全面核查会议相关议案,对存疑事项要求公司补充说明以获取完整资料,并于会中独立发表专业意见,对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重点审查,监督投票表决流程,确保决议合规有效,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本人对任期内历次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相关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召集或参加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提名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召集并主持) 4
(三)日常履职情况
2024年,本人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出席各类会议、实地考察及与管理层沟通等方式,全面深入了解公司内控体系与运行状况,实时掌握公司发展方向与经营动态,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权,确保各项决策科学、合规。
履职期间,管理层积极配合,全力保障本人与其余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对本人提出的各类问题及关注事项,迅速制定响应策略并有效落实解决方案,为独立董事独立、高效履职提供了坚实保障,充分体现了公司对独立董事作用的重视及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坚定决心。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共披露临时公告21份。公司严格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情形。公司持续优化信披流程,强化合规审查,提升信披品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
2、培训学习的情况
任职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始终注重对新出台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深入学习,尤其关注独立董事职责边界、企业内部治理结构优化以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最新要求与实践案例。根据上市公司协会要求,完成了“上海辖区2024年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培训”全部课程。通过持续不断的学习研究,进一步增强自身专业素养与履职水平,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合法依规的专业建议,助力完善风险防控体系,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秉持勤勉尽责原则,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对各项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充分讨论,提出多项专业建议,严格履行表决程序,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关注事项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1、经审阅公司提交的关于向中邮证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认为公司向中邮证券购买理财产品,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提升资金运营能力。
2、公司2024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其他相关情况
1、经审阅公司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材料,认为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四)关于募集资金相关事项
1、经审查,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五)关于公司治理相关事项
1、经审阅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认为其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须的企业管理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可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规要求,不断深化内控体系建设,持续优化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主体的运行机制,有效提升内控效能,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可靠、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始终将提升监督效能作为核心任务,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与经验,为公司重大决策部署提供有力监督与合规建议。
2025年,本人将持续充实专业知识储备,严格依据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履行职责。通过进一步优化与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的沟通协作机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独特作用,加大对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