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股份: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5-04-28 19:41:24
证券代码: 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含)。最终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公司已经取得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出具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其提供的贷款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500 万元,贷款用途为回购公司股票,贷款期限为不超过 3 年。具体贷款事宜将以双方最终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回购期限:自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回购价格:不超过 15.62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回购股份方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截至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监高在未来 3个月、6 个月不存在减持股份计划。若未来实施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可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若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可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并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审议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程序等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实施本次回购通知债权人的情况
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实施本次回购,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尚需取得债
权人同意。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
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 年 4 月 12 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5,000 万元~10,000 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回购专项
贷款资金等)
回购价格上限 15.62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3,201,024 股~6,402,048 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 0.54%~1.09%
例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7280503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推动公司股价的合理回归,增强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提振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并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期限
1、回购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果触及以下条件之一,则本次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额度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额度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回购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股份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的期间。
3、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10,000 万元(含)。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 15.62 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约为3,201,024股至6,402,04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54%至1.09%,具体情况如下:
占公司总 拟回购资金总
序号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 股本的比 额(万元) 回购实施期限
例
减少注册资 3,201,024 股 0.54%至 自公司股东大会
1 至 6,402,048 5,000-10,000 审议通过本方案
本 股 1.09% 之日起12个月内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配股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 15.62 元/股,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配股等除 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回购专 项贷款资金等)。公司已经取得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出具的 《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其提供的贷款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500 万元,贷款用途 为回购公司股票,贷款期限为不超过 3 年。具体贷款事宜将以双方最终签订的贷 款合同为准。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和上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
(含),回购价格上限 15.62 元/股进行测算,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注销并减少注 册资本后,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比 按回购资金下限计算 按回购资金上限计算
数量 例
(股) (%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 (股) (%) (股) (%)
一、有限售流通股 - - - - - -
二、无限售流通股 589,578,593 100 586,377,569 100 583,176,545 100
三、总股本 589,578,593 100 586,377,569 100 583,176,545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
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 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对公司日常经营影响较小,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
审计),公司总资产 720,020.31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63,779.47 万元。假设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全部按照规定用途使 用完毕,则回购资金总额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 1.39%、2.75%,占比较低。公 司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回购专项贷 款资金等),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