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电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8 19:39:4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通电子”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对利通电子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23 号)核准,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 14名发行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 万股,发行价格 17.3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9,3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511,304,249.42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90号)。公司已按相关规则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1,130.42
项目投入 B1 43,948.07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363.21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B3
项目 序号 金额
项目投入 C1 607.84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41.64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C3 6,979.36
项目投入 D1=B1+C1 44,555.9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404.85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D3=B3+C3 6,979.36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注] F
差异 G=E-F
[注]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
对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子公司东莞奕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孙公司利通电子(墨西哥)有限公司、孙公司华雷斯利通电子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东莞奕铭光电科技有限公
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
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 年 7 月 27 日,因新增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利通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利通电子(墨西哥)有限公司、华雷斯利通电子有限公司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重新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 年 1 月 3 日,公司变更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注销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利通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利通电子(墨西哥)有限公司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 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利通电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利通电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 号)
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利通电子公司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利通电子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其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保荐人对利通电子在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 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1,130.4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07.8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4,555.9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 本年度 投入金额与承诺 本年度实
累计投入金额 进度(%) 预定可使用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项目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1)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的差额 现的效益
(2) (4)=(2)/(1) 状态日期 效益 大变化
变更) (3)=(2)-(1)
奕铭5条大屏幕
液晶电视结构
否 20,000.00 19,4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