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芳家化: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18:54:07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5 - 014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以现场方式在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龙江路 13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送达。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如斌先生
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时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2、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也是公司积极践行新“国九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积极举措,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4 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5、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2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券商出具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业务往来,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 2025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7、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监事会认为: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充分了解、审议,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的资质要求,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其为公司 2024 年度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实事求是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8、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实施,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及券商出具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9、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规则要求,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0、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及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够增加投资收益。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理财产品(发行机构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可以简化公司中期分红程序,有利于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提升投资者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