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辉环材: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8 18:52:46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辉环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星辉环材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其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801 号”文《关于同意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批复,公司截至 2022 年 1月10日完成了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发行48,428,1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
工作,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55.5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9,114.9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 18,253.16 万元,实际筹集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0,861.79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194,504.4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出具了“华兴验字[2022]2100001030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250,861.79
减: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不含支付的发行费用) 29,418.53
回购股份 9,990.25
项目 金额
补充流动资金 116,000.00
加:募集资金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12,525.66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07,978.67
其中:用于现金管理余额 96,822.52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1,156.15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55,408.78 万元;其中:
以前年度使用 120,218.53 万元;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 35,190.25 万元,其中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万元,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股份回购 9,990.25 万元(含交易费用)。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07,978.67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该管理制度经公司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支行及保荐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4 年度,公司按照上述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
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户名称 专户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658775259561 71.6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 44050165090100001185 1.95
星辉环保 行
材料股份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634151095 0.01
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
支行 15692593888808 1,065.4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391680100100074812 10,017.02
合计 11,156.15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表。
(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现金管理
类产品,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现金管理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委托方 受托方 余额
1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28,847.71
2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19,438.64
3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支行 33,757.88
4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14,778.29
合计 96,822.52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现金管理余额为 96,822.52 万元,其中:于民生银
行汕头分行购买的三年期大额可转让存单,期末余额为人民币 19,438.64 万元;于平安银行广州珠江新城支行购买的三年期大额可转让存单,期末余额为人民币
33,757.88 万元;于中国银行汕头分行购买的三年期大额可转让存单、结构性存款,期末余额分别为人民币 24,547.71 万元、4,300.00 万元;于兴业银行汕头分行购买的三年期大额可转让存单、结构性存款,期末余额分别为人民币 12,978.29万元、1,800.00 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及投资额的议案》,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原项目建设内容“2 条 7 万吨/年新型
聚苯乙烯生产线、4 条 5,000 吨/年双螺杆挤出共混生产线及 1 条 2,000 吨/年用于
研发的试验线”调整为“1 条 15 万吨/年的新型聚苯乙烯生产线及 1 条 2,000 吨/
年用于研发的试验线”;原投资总额“56,357.30 万元”调整为“30,994.23 万元”;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56,357.30 万元”调整为“29,617.92 万元”。公司监事
会、独立董事、保荐人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已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经
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计划用于上述建设内容的剩余募集资金,公司将尽快寻找和论证符合发展战略且具有较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项目,并在履行必要决策审批程序后使用。
2024 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3 年 7 月 7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58,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划拨过程中,因募投项目“年产 30 万吨聚苯新材料生产项目二期工程”已实施完毕,公司工作人员误认为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均为超募资金,遂将募投项目建设专户剩余资金中的 27,945.00 万元视同超募资金进行补流(本次系错误选择银行账户,未超出原计划使用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流的金
额,未影响募集资金总余额)。截至 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已向募投项目建设
专户归还前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 27,945.00 万元。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追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上述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追认为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上事项未造成募集资金损失,亦未对募投项目建设产生不利影响。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