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太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18:38:56
证券代码:688515 证券简称:裕太微 公告编号:2025-011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晨女士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等事项。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披露的《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2)。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公司全体监事严格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切实履行股东会决议,以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出席公司监事会,审议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力地保障了公司各项工作的规范、有序向前推进。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持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披露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数,考虑到目前产品研发、市场拓展及订单实施等活动资金需求量较大,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六)审议《关于 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经营目标、考核机制以及相关岗位职责,并参考市场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监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在公司担任职务
的监事,薪酬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制度领取报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不在公司任职的外部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
表决结果: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该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仅审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内容并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内容并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是基于公司综合考虑了市场、行业环境变化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调整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公司相关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推进,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内容并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内容并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对以下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本次拟被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本次被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权益的条件。
(2)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经成就。
(3)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日确定为 2025 年 4 月 28 日,并同意以 32.39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 名符合条件
的激励对象授予 1.46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披露的《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等事项。监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披露的《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