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凤祥: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8 18:32:51
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 3 位独立董事马民良、张其秀、俞铁成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马民良、张其秀、俞铁成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提交了董事会。经核查,马民良、张其秀、俞铁成 3 位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如下:
1.没有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
2.未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不是公司前 10名股东;
3.未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未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马民良、张其秀 2 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俞铁成独立董事在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股的上海淮海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不影响俞铁成独立董事履职的独立性。
5.不是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
6.没有与公司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关系;
7.最近十二个月内,没有以上所列情形;
8.担任包括公司在内的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 3家
综上,马民良、张其秀、俞铁成 3 位独立董事不存在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4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