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股份:江山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04-28 18:04:25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 600389)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参会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参会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严格遵守。
1、为能及时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持股总数,做好会务接待工作,希望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各位股东配合公司做好提前登记工作,并请登记出席股东大会的各位股东准时出席会议。
2、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3、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有关规则。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将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股东大会召开期间,股东可以发言。股东要求发言时可先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也不得提出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关的问题。大会表决时,将不进行发言。
5、大会主持人应就股东的询问或质询做出回答,或指示有关负责人员做出回答。如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可以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作出答复。
6、对与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7、大会现场表决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由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会成员参加监票、清点,各位股东在表决票上签名。
8、议案表决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并由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13 日下午 2:00
会议地点: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薛健先生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报告现场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和持有股份数二、推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三、审议议案
1、《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听取《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股东发言及提问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七、计票人、监票人统计表决结果
八、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九、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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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表决票
股东名称: 代表股份数:
股东代码: 代理人姓名: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股东(或代理人)签名:
议案一
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 年是公司推进实施战略规划的关键一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农化行业深度调整、市场内卷不断加剧等诸多挑战,公司董事会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滚动调整战略规划,持续完善现代公司治理体系,强化风险防控,筑牢合规底线思维,全面提升公司治理效能,提升上市公司价值创造能力,推进公司稳健发展。现将 2024 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公司治理规范有序,董事会决策科学高效
1、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报告期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实际组织对《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等 5 项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新制订了《舆情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有力保障了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高效运转。
2、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共有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成员拥有
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生产管理、行业管理、法律管理等多元化专业背景,保障了董事会决策有效性。2024 年,董事会全年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42 项,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定期财务报告审核、《公司2024-2028 年激励计划方案》、对外投资等重大议案进行了决策。年内,董事会依
法召集 4 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30 项,听取报告 1 项。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工作
报告、年度报告、年度利润分配、关联交易预计、聘任审计机构、发行可转债等议案进行了审议。
3、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作用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各司其职,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了 4 次会议、
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7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 3 次会议。其中,战略委员会着眼长远,加强研判,对公司发展规划的制定工作进行了指导与督促,并对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实施等决策提供了专业参考意见。审计委员会在选聘审计机构、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监督及评估年报外部审计、监督及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保障了年度审计工作、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的有效进行,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的质量。提名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和评估,并提出聘任建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考察,并就领导班子成员薪酬、《公司 2024-2028 年激励计划方案》进行了审议。
4、全面落实独立董事新规要求
公司高度重视独董新规的贯彻落实,结合公司实际,加强过程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促进独立董事履职尽责。严格按照新规要求,深入推进独立董事相关工作制度体系的修订完善工作,并同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公司独立董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公司重大决策提出独立意见并进行客观评估,监督公司管理层的行为,确保公司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开性,确保决策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次,对关联交易等 6 项决策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除参加会议外,独立董事与经营层对生产经营状况、经营管理、 风险控制等进行沟通了解,并分别赴哈尔滨子公司、枝江项目基地开展调研工作,详细了解子公司运营及项目进展情况,充分发挥各自专业特长,就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公司业务发展等方面发表专业见解,独立充分发挥了监督作用。
二、扎实推动战略实施,助力公司稳健发展
1、督促经营层依法合规经营
公司董事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自己的法定权利,督促经营层依法合规经营,以保证公司的经营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政策的要求。公司董事主动关注和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依法行使《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董事职责。公司针对主要股东、董监高等“关键少数”及相关部门履职风险及时更新合规运行、规范治理要求清单,通过定期开展合规性检查、风险再评估,
提高公司合规运行水平。
2、扎实推动战略实施
2024 年农药企业经营面对的挑战显著增多,公司全体员工在董事会及管理层的带领下,凝心聚力、迎难而上,积极应对各方面的风险挑战,实现整体运营稳定。2024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4.32 亿元,同比增长 6.8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4 亿元,同比下降 20.69%。
报告期内董事会扎实推动战略事项落地实施,审批同意对外投资设立贵州天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实施“贵州江山飞练湖生活区项目”,结合公司二基地、三基地等多项重大战略项目推进实施以及当前农化行业竞争激烈等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 2024-2028 年激励计划方案》。通过以上举措,进一步调动了公司核心团队及骨干员工的核心凝聚力,积极稳妥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推动公司业绩稳步提升,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3、科学组织绩效考评
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2023 年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薪酬考核方案》,按照考核标准和程序,结合公司预算和个人 KPI 指标完成情况,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考评,将考核结果与薪酬挂钩,实现薪酬差异化。
4、规范关联交易
公司坚持以合规发展为导向,以提高管理效率为重点,着力提升与促进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水平。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审计委员会每年组织更新关联方数据库,保证关联方信息准确完整。审议关联交易时,均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程序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按要求回避表决。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交易行为在市场经济原则下公开、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切实保障股东权益,合规履行信披义务
1、重视股东合理回报
公司维持稳定良好的现金分红政策,为股东回报和市值提升提供坚实支撑;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推进公司在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发展资金需求,报告
期内,公司实施完成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计每 10 股派现 2 元(含税),
派发现金红利占 2024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37.37%,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分红标准及比例均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的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强化信息披露管理
公司董事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落实各项监管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秉承对投资者高度负责的理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信息,保持信息披露的持续性和一致性,实现高效、透明、顺畅的信息传递。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信息披露预警机制,及时更新预警数据并跟踪执行情况;编制了合规运行清单和资本市场违规案例汇编等资料,分发到大股东、董监高及相关部门;在定期报告编制等窗口期,及时提醒相关人员遵守监管要求;采取定期数据统计和重要时点数据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提醒 5%以上大股东做好股权变动及质押等信息披露。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监管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定期报告 4 份、临时公告 69 份。
3、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坚持以提升内在价值为核心的市值管理理念,以良好的治理结构和经营业绩获得市场认可为目标,持续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不断丰富投资者交流方式,拓展沟通渠道,加强信息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