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通教育: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志盛)
公告时间:2025-04-28 17:54:42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志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本人在 2024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
东代表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杨志盛,男,1970 年 9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政治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
银行广东多家地市分行行长,乐为互联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副总裁,北京
中文新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 年 12 月任全通教育集团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 7 次,股东大会 2 次。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均投出同意票,无反对票及弃
权票。
独立董事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姓名 应参加(次)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应参加(次) 亲自出席(次)
杨志盛 7 7 0 0 2 2
审计委员会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杨志盛 5 5
2024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出席了全部相关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
件,通过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进行审议,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
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积极了解公司财务情况,认真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
意见,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优势和独立判断,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和咨询。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 亲自出席(次) 缺席(次) 备注
杨志盛 5 5 0 -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5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
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有关重点
事项与公司进行了充分沟通,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意见。
(四)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业务人员保持紧密联系。在公司子公
司现场办公时间累计 15 天,就公司业务经营进展、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充分沟
通、考察。发挥专业能力和所涉及领域的经验及优势为公司提出建议,公司管理
层认真听取并与本人进行充分沟通与讨论,使本人更加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职责。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
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
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2、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此不断提升自身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上的专业素养和执行力。进一步促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渠道畅通,促进公司透明度持续提升。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4 年度,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保持相互独立。
(二)公司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周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刁学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换届完成之日止。
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总经理、副总经理的提名、推荐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补选非独立董事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公司选举温小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换届完成之日止。
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上述候选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四)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4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并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查阅了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信息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认为其诚信记录、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因此同意继续聘请其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六)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度,本人在履职期间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原则,以对所有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有效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进一步强化公司治理建设,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新的一年,我将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勤勉尽责,更好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有效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志盛
202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