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兴: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高新兴智联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17:05:36
证券代码:300098 证券简称:高新兴 公告编号:2025-029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高新兴智联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高新兴智联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董事会同意为控股子公司高新兴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兴智联”)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申请人民币不超过 3,000 万元整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融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并同意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人士代表本公司与银行签署所有相关的法律文件。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为高新兴智联授信提供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刘双广先生作为高新兴智联的股东已回避表决。本事项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名称:高新兴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066874210K
3、成立日期:2013 年 4 月 28 日
4、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七道 26 号天津东软软件园3 层 308 室
5、法定代表人:刘双广
6、注册资本:5,822.2597 万元人民币
7、主营业务范围:一般项目:通讯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
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停车场服务;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洗车服务;洗车设备销售;电池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新兴智联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高新兴智联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204.5378 89.3903%
2 珠海高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79.6133 4.8025%
3 刘双广 338.1086 5.8072%
合计 / 5,822.2597 100.0000%
9、被担保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0、被担保人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财务数据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4,273,324.36 156,025,307.67
负债总额 147,675,133.47 131,327,674.5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0,000,00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146,616,103.24 130,230,950.11
净资产 6,598,190.89 24,697,633.13
财务数据 2025 年 1 月-3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 1 月-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17,192,960.31 38,245,494.09
利润总额 3,790,733.80 -59,588,453.26
净利润 3,789,251.20 -59,589,845.15
或有事项 无 无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事项的主要情况
高新兴智联拟向招商银行申请 3,000 万元授信额度,公司拟为上述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在人民币 3,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
2、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甲方):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乙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3)担保金额:《额度授信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依据《额度授信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本担保合同保证额度起算前债权人对债务人已经存在的、本合同双方同意转入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
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债务人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为而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债权人因准备、完善、履行或强制执行本合同或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
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仲裁)费、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费用等)均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6)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笔融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目前尚未就上述担保事项签订具体协议,为提高审批效率,在上述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下,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经合法授权的其他人员在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及担保期限内代表公司签署办理担保所需的各项法律文件,具体担保情况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高新兴智联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有助于子公司融资业务的顺利实施。少数股东虽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但公司作为高新兴智联的控股股东,其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均处于公司的有效监管之下,经营管理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的相关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有效的审批担保总额为 295,200,000
元 ( 含 本 次 董 事 会 审 议 额 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
2,640,960,520.89 元的 11.18%;公司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为 32,000,000.00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 2,640,960,520.89 元的 1.2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额为 55,571,365.06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 2,640,960,520.89 元的 2.10%。公司子公司之间的实
际 担 保 额 为 14,889,292.53 元 ,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归 母 净 资 产
2,640,960,520.89 元的 0.56%。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
议》。
特此公告。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