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生物: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17:03:29
证券代码:871970 证券简称:大禹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8
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服务及收费情况: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
6 年审计服务,上期审计收费 50 万元,本期审计收费 50 万元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年度的审计
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024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59 人
2024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780 人
2024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0 人
2023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404,600 万元
2023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01,500 万元
2023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99,600 万元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64 家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行业门类 行业大类
C39 制造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C35 制造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C38 制造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I6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C26 制造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45,600 万元
2023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3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0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 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
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
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5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0 次和纪律处
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需如先生,1996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朱娟娟女士,200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3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静女士,201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1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 2025 年审计收费 5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40 万元。
上期 2024 年审计收费 5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40 万元。
本期审计费用 50 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
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计委员会审计意见
2025 年 4 月 15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受聘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同意继续聘任其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