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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同科技: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16:45:52

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7,289.87 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444,180.68 万元,扣除本年度支付普通股股利 86,890.88 万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 404,579.66 万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于 2023 年 12月披露的《关于提高公司 2023 年度至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8),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公司拟定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董事会召开日的总股本 930,513,553 股剔除公司累计回购股份
19,750,253 股后的股数 910,763,3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人民币
6.0 元(含税),总计派息 546,457,980.00 元。
本年度送红股 0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本方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
848,165,418.15 元(含 2024 年度中期分红 301,707,438.15 元);2024 年度公司股
份回购总额为 101,885,922.00 元;公司 2024 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预计为 950,051,340.15 元,占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约为 67.45%。
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股本基数计算分配比例。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848,165,418.15(注) 866,994,703.16 299,650,057.47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408,557,947.83 1,438,085,856.85 1,487,874,066.79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未分配利润(元) 8,615,971,553.51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元) 4,045,796,643.40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总额(元) 2,014,810,178.7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净利润(元) 1,444,839,290.4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2,014,810,178.78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 9.8.1 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该数据含公司于 2024 年 9 月已实施的 2024 年度中期现金分红 301,707,438.15 元和本次
拟实施的现金分红 546,457,980.00 元。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 2022、2023、2024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 2,014,810,178.78 元,高于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
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8.77亿元、人民币 11.82 亿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3.95%、5.25%,均低于 50%。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披露的《关于提高公司 2023 年度至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的公告》(公
告编号 2023-068)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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